发布日期:2017-12-24 浏览次数: 次
青海海东2600亩矿山得到恢复治理
近年来,青海省海东市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相关要求,大力开展矿山企业清理整顿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今年自环保督察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各县(区)对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和相关生产标准的矿山,特别是砂石场和粘土砖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并逐步进行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截至10月底,海东市各县(区)已组织实施矿山恢复治理113家,累计投入资金约1.29亿元,治理面积达2614.9亩。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海东市有持采矿许可证的采矿企业235家。为进一步依法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切实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海东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治需要,就如何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海东市要求矿产资源开发要坚持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准入条件,禁止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重要公路、铁路可视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多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地区采石、采砂、取土,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耕地中取土烧砖,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露天开采活动。
同时,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切实采取生态环境保护及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避免或减少对大气、水源、土地、草原、森林等的不利影响和破坏。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制度, 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
此外,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矿山企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义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停产或者关闭并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借助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等科技手段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持续开展以打击非法开采砂石、粘土及各类矿产资源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占地及各类破坏生态环境且不按要求履行环境恢复治理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分享:
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