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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国有化、砂石企业全面停采,湖北、宁夏“妙招”连连

发布日期:2017-11-27   浏览次数:

河道采砂国有化、砂石企业全面停采,湖北、宁夏“妙招”连连

  

湖北省河道采砂国有化初现端倪,国营采砂渐成规模

此前,湖北省公开《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第十九条吸引了不少目光: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也就是说,该条例生效后,湖北省地方政府有权决定本地河砂开采不再由私营企业或个人竞拍承包,而是采取区域内统一规划、成立国有企业开采河砂的方式进行。业内猜测,这应该是借鉴了在江西/湖南等地国营采砂企业的运营经验以及2017年年初生效的《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据粗略统计,江西九江、湖南岳阳东洞庭湖采砂以及江西南昌、江西鹰潭、江西赣州、湖南汨罗、海南琼海、四川阆中、浙江仙居等地河砂开采均已经/准备收归国有或成立国营采砂企业,河道采砂国有化呈扩大之势。

至于河道采砂收归国营的初衷,江西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的看法具有代表性:“近年来,在河道采砂拍卖活动中出现了恶性竞争,致使出让成交价格虚高的实际情况,给采砂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他认为,传统的“招标拍卖的许可方式”出让开采权,实际上以牺牲砂石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了政府一时的财政高收入。

当然,以上条文只是给湖北省各地方政府提供了一个可能性,具体采砂业是继续由市场运作还是收归国营仍需要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出决定。但毫无疑问的是,河道采砂国有化已不再小众,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选择。

面对该趋势,有行业同仁认为这是调控建筑用砂市场的重要手段,也有人认为这暴露了政府管理水平的不足。

 

11月16日起,宁夏贺兰山东麓砂石企业全面停采

11月2日,宁夏“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确定更大范围内停工通知!



 

1、11月16日起,贺兰山东麓采砂采石企业全面停止砂石开采。

2、12月1日至2018年3月10日,继续实施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县级以上政府对铸造(不含天然气炉、电炉)、铁合金、砖瓦窑等重点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3、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小型工业燃煤锅炉在冬季采暖期必须实施停产措施。

4、今年11月起至2018年3月31日,宁夏区除水利工程外的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单位落实全部停工。

此外,自治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攻坚行动继续加强。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地区,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追究有关市县、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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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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