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6-13 浏览次数: 次
为保生态黄河、长江一线非法采砂重拳治理
还母亲河健康容颜——河南黄河非法采砂整改侧记
遵照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和河南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河南黄河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经过数月鏖战,如期完成整改任务。至此,涉及河南黄河违法采砂问题的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一 一落实。
非法采砂敲警钟
受高利润诱惑和供不应求的市场影响,黄河砂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软黄金”,非法采砂现象近年来屡禁不止。
“非法采砂直接危及堤防、水文设施、桥梁安全,威胁河道行洪安全,还造成河道坑坑洼洼,自然岸线崩塌,影响河势及岸坡稳定。”黄河河务部门工作人员说。
作为河南黄河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河南黄河河务局对非法采砂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然而,由于黄河河南段尤其是洛阳、焦作、郑州河段河道内滩宽线长、采砂点多,加之河道采砂管理又涉及多个部门,致使非法采砂问题禁而未绝、时常反复。
2016年,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河南省督察中发现黄河湿地保护区内依然有采砂活动。
利剑出鞘促整改
2016年11月,接到督察组反馈意见后,河南黄河河务局迅速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洛阳、焦作、郑州、巩义等河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力以赴推进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各有关市、县政府统一领导环保、国土资源、林业湿地、交通海事、黄河河务等部门以及有关乡镇政府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在郑州河段荥阳市王村镇丁村黄河边一处非法采砂点,由于非法采砂船只重达70吨,执法部门联系了两辆百吨大型吊车现场支援,经过3个小时准备,将采砂船只吊离上岸。之后,执法人员又来到汜水镇赵村沙场岸边,对一艘重达50吨的非法采砂船进行起吊上岸。通过吊离采砂船,使其不能再次作业,防止死灰复燃。
2016年9月,督察组点名的焦作市孟州鑫河砂石场砂石料、加工设施、各类标志标牌全部清除;11月,洛阳市吉利区河段所有船只停采靠岸,采砂设备开始拆除;11月底,郑州市惠济区河段全面停止采砂,吊离采砂船12艘,拆除6家采砂场设备,吊离输砂管道4000多米。
今年3月,河南黄河河务局又分别向洛阳、焦作、郑州、巩义市政府发函进行督导,并向4市派出3个督导组。
截至4月14日,涉及整改的31家采砂企业的21套砂石加工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4207米输砂管道全部清除,堆积砂石料281万立方米已全部清除。
长效机制管长远
治理河道非法采砂绝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正是先前相关部门没有形成有机协作、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才造成不法分子违法采砂屡禁不止。
针对上述问题,河南黄河河务局立足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建立黄河河道采砂管理联防联控机制指导意见》。涉及整改工作的孟津、吉利、孟州、巩义、荥阳、惠济、中牟等7县(市、区)政府相应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黄河河务、国土资源、交通海事、林业湿地、环保等部门的具体责任任务,要求黄河河道采砂许可由河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交通海事、林业湿地、环保等部门联审联批。
今后,河南省将继续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成果,对黄河河道内非法采砂实行预防预控、全面监控,让规范管理成为常态,还母亲河一片安宁。
长江十二圩非法采砂警方重拳打击一网打尽!
最近,长江航运公安局针对长江仪征十二圩水域的非法采砂船,开展了一次集中打击行动。
据了解,5月28日,长航警方接到报警,有采砂船在仪征十二圩水域非法采砂,采砂地点离江堤只有二三百米。采砂船抛锚时,破坏了价值高达150万的航道设施,严重威胁航道安全。经过3天周密调查取证,警方锁定了5艘非法采砂船。
证据确凿,警方抽调警力,6月4日凌晨发动了集中抓捕行动。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副局长侯政伟介绍,行动中警方查扣了5艘采砂船、8艘运砂船舶。
据了解,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没有河道采砂许可证进行非法采砂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入刑。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法制科科长邢忠友介绍,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非法采矿罪的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情节非常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目前,此案已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0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警方表示,每年六月长江进入主汛期,非法采砂会严重影响防洪安全。居民如发现偷采江砂行为,可立即报警。
这些海事又有新动作过往船舶多多留意!
6月1日,2017年长江一线马鞍山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仪式在马鞍山港执法大队举行。马鞍山市地方海事局、马鞍山海事处、裕溪口海事处、慈湖海事处4家海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分执法人员代表参加。
即日起至7月20日,此4家海事机构将联合执法,重点打击6类违法行为,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推动形成长江一线马鞍山水域齐抓共管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格局。
本次专项整治具体内容有:
严厉打击砂石船舶超核定载重线装载砂石运输的违法行为;碍航采砂、非法采砂破坏航道及其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船舶在航行、停泊和作业时未保持 AIS设备处于正常开启、工作状态和AIS静态信息与船舶证书不符等违法行为;船舶不按照相关要求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符的违法行为;船舶标识与船舶证书不符、遮挡船舶标识等违法行为;船舶配员不足、人证不符、一船多证等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针对上述突出违法行为,海事部门将按规定从严处罚违法船舶、责任人及所属公司,针对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违法船舶和责任人员,将采取禁止船舶离港,暂扣、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等严厉措施坚决查处到位,督促公司强化整改落实和安全管理。
活动期间,马鞍山市地方海事局所属分局还将与所在区域的长江海事执法大队每半个月开展至少1次联合巡查检查活动,对照所列的6类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整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会视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强化突出违法行为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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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