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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矿山复绿“出新招”,“三坚持九强化”道真县检察院督促履职大力推进

发布日期:2017-05-31   浏览次数:

废弃矿山复绿“出新招”,“三坚持九强化”道真县检察院督促履职大力推进



 

5月18日至19日,贵州省检察机关“矿山复绿”现场推进会在道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探讨检察、国土、林业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达成了共识,形成了整治合力,为共同推进“矿山复绿”工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贵州省国土厅地质环境处、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18日下午,与会人员在道真自治县旧城镇鱼塘库区原废弃采石矿山进行了实地观摩,深入了解道真“矿山复绿”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现场观摩




 

19日上午,会议代表集中观看了道真“矿山复绿”宣传片,贵州省国土厅、林业厅和道真检察院、国土局、林业局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近年来,道真牢固树立“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发展意识,道真自治县始终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坚决守牢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开展“矿山复绿”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和践行市委“打造绿色发展战略高地”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形成了“县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检察严格监督、部门密切协作”的“矿山复绿”工作良好格局,推动“矿山复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矿山修复对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建设绿色贵州的重大意义,从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高度出发,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在生态司法修复中的责任,不断增强主动意识、责任意识,有效推动矿山修复取得新成效和新发展。

道真县检察院在矿山复绿督促工作中探索建立了“三坚持九强化”工作路径。

坚持广泛调研,专题汇报,部门联动。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专家论证,形成“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耕则耕、宜景则景、宜建则建”的废弃矿山修复共识。走出一条“县委重视、政府支持、检察监督、部门协作”的废弃矿山修复综合治理之路。

坚持重点突破,先行先试,分步实施。

统筹环保因素和修复效果,兼顾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战略布局,以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河流湖泊直观可视区以及交通干线“四区一线”为试点,责令整改、强化督促,落实责任,稳步推进,形成常态。

坚持因矿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

注重长远效益与短期效益相结合,以项目为载体,以向社会购买服务为补充,整合资金多元化推进矿山复绿。利用废弃矿山打造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教育涉林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当事人,对不同矿山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生态修复措施,确保矿山修复顺利进行。

➤ 强化大局意识,各部门各司其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职责,确保履职尽责到位。

➤ 强化宣传动员,通过召开座谈会、交心谈心,调查走访等方式,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宣传动员,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 强化技术培训,使矿山企业明确矿山复绿的工作思路、技术要求、经验做法、验收标准,确保工作方法到位。

➤ 强化协调保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工作服务到位。

➤ 强化保证金收缴和管理,严格执行《贵州省矿山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保证金,确保资金保障到位。

➤ 强化工程自用料场管理,研究制定《道真自治县工程自用料管理办法》,将治理复绿工作纳入主体工程同步验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 强化绿色矿山示范建设,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开展绿色矿山复绿建设活动,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进全县矿山复绿工作全面开展,确保面上推动到位。

➤ 强化废弃工矿复垦,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标准利用项目要求企业对废弃矿山复垦复绿,同时以环保修复治理保证金作约束,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 强化探索创新,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当地城镇规划,照顾群众诉求,通过矿山复绿优化城镇生活环境,改善民生,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确保效益发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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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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