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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对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立法,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

发布日期:2017-05-15   浏览次数:

南京对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立法,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

 

5月8日,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等三类重点区域要重点规划建设地下管廊。该暂行办法将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后,南京市的管廊信息资源将统一纳入全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实行实时更新,资源共享,市民有需要的,也可以查阅。

管廊里面能装啥?水电气等至少9种公共管线

什么是地下综合管廊?暂行办法表示,管廊是指设置于本市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地面以下,用于集中容纳两种以上(含两种)市政设施管线的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延伸至地面的附属设施)。

管廊可以容纳哪些“成员”?包括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照明和公共视频监控等公共设施管线。

暂行办法还规定,管廊建设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管廊的投资建设。政府鼓励入廊管线的产权单位以及运营、维护、管理单位参与管廊投资建设和维护管理。

哪些地区要重点建设?管廊建设要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

哪些地区适合建设综合管廊?暂行办法规定,今后,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密度开发区域,以及管线需求较大的区域;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等三类地区,要重点规划建设综合管廊。

此外,管廊建设要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管廊的建设应当按照管廊专项规划推进,与当年年度城市道路的建设计划相协调,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已建设管廊且在廊内已预留管线位置的区域,预留管线应当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既有管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迁移、入廊。

谁来管理?管廊信息纳入数据库,实时可查

该暂行办法对管廊的管理和后续使用也做了明确规定。暂行办法提出,管廊本体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和运营管理由管廊管理单位负责,纳入管廊的管线养护以及日常管理由管线单位负责

不过,使用管廊可不是免费的。暂行办法指出,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管线单位应当支付管廊入廊费和日常维护管理费。

此外,管廊将应用大数据管理。该办法规定,管廊信息资源统一纳入全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实行实时更新,资源共享。 市民如果需要了解管廊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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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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