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4-18 浏览次数: 次
贵州省纳雍县国土拟启用砂石矿山“保证金制”
纳雍县政协十届第一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提出砂石厂(矿山)废弃后的环境治理建议。纳雍县国土资源局近日作出回应称,将启动对砂石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缴,砂石场(矿山)一旦因资源枯竭或其它原因关闭后,国土部门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治理开采期间留下的“地表伤疤”。
砂石厂(矿山)的资源开采是“地表伤疤”形成的原因之一。以往,一些砂石场(矿山)企业在资源枯竭后或受政策原因影响,不得不关闭作业面,歇业停业甚至弃业,施工现场被废弃,由此导致乱石成堆、深坑裸露。这种采而不治的情况,一方面影响了生态,另一方面也有碍观瞻。
在纳雍,带来“地表伤疤”的主要方面,有与高速公路建设配套的采石场,还有燃煤转运场以及配套新农村建设的临时砂石厂。
据国土部门了解,高速公路建设属于国家重大民生项目,按需设置临时采石场,采石时不可避免地对生态环境产生了破坏,高速公路建设完毕,施工方转移,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又没有治理职责,现阶段的环境治理,只能依托生态的自我修复;配套新农村建设的临时砂石厂,阶段性的服务结束后,也自行关闭了。
为保证今后治理有“主”,纳雍县国土资源局在将原来132个砂石厂压缩到52个的基础上,对压缩的砂石厂(矿山)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企业编制《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同时,国土部门拟启动对砂石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缴。如此,砂石厂(矿山)一旦关闭,要么自主进行环境恢复治理,要么由国土部门用保证金对“地表伤疤”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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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