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1-23 浏览次数: 次
青海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空间
19日从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青海省合理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空间,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开展“绿色勘查开发年”、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该省合理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空间,从地域空间来讲,在已停止三江源地区和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勘查开发活动的基础上,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内所有商业性矿业权,积极向柴达木盆地和东昆仑等重要成矿区带转移,摸清资源储量,创建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
近年来,中央和青海省级财政资金共支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82个,投资总金额8.89亿元,通过覆坑平整、覆土、多草种混播、网围封育等措施,开展了三江源地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青海湖流域、湟水河流域及柴达木盐湖等区域过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综合治理面积19.61万亩。
据悉,通过治理改善了治理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减少了水土流失,有效遏制了土地荒漠化进程,促进了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2016年,争取财政专项资金1亿元,启动了三江源废弃砂石料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青海省将2016年确定为“绿色勘查开发年”,并印发了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绿色勘查开发年活动的通知》,对青海全省“绿色勘查开发年”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投入绿色勘查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先行实施11个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在项目立项、审查、实施、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探索不修建矿区道路、不开挖探槽、使用便携式钻机等对环境扰动小的勘查技术方法,探索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激励政策等,形成有效的制度规范。
此外,青海相继出台《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青海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对青海全省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任务、工作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分享:
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