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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积极推进资源开采绿色和谐

发布日期:2016-12-08   浏览次数:

保护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积极推进资源开采绿色和谐
 

陕西省西安市高度重视秦岭北麓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政策,为秦岭生态保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在秦岭北麓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以保护为主”的原则,严格审核矿权设置,严格控制矿权数量。

2016年7月,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开发、综合利用、集约经营、安全生产、绿色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时做好城市基础建设的资源保障。

坚持以环评为前置条件

为切实保护秦岭北麓生态安全,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强化对矿业权的设置审查,1998年起,对所有矿业权的设置审批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意见为前置条件,从2005年起,停止在黑河流域设置采矿权,报请陕西省国土厅不再颁发探矿权证,对未到期的老矿山,要求将原先“采、选合一”改变为“采、选分离”,即山上采矿,山外选矿,减少对水源地的污染,服务年限到期后予以关闭。2013年起,新增秦岭办准入为矿权设置的前置条件。2014年以来,陕西省西安市未审批新增探矿权、采矿权。

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绿色矿山的建设标准,通过行政干预和经济制约等方式,要求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矿山,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绿色矿山”称号。正在建设中的户县黄柏峪建筑石料矿,各项手续完善,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标准建设,不断加大环保投入,企业目标是建设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建筑石料矿山。该矿山的建设理念得到国土部矿管司领导的肯定,陕西省国土厅专门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加快推进“三界划定”

适应资源环境的刚性约束,把山水林田湖作为“生命共同体,与发改、规划、农林、秦岭办紧密配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框定城市开发边界,明确生态保护红线,从而确立“生产、生活、生态”的“实体红线。2015年10月,西安市在南部的长安区立下界碑,划定城市边界线;2016年5月,西安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国土部、农业部验收。下一步将按照“多规合一”原则,统筹编制相关规划,划定生态红线,系统实施交通、水利、产业和移民搬迁、美丽乡村、退耕还林等项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切实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

认真开展矿业权年度检查工作。按照《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规定》,每年1-5月为采矿许可证年检时间,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对所有矿山实地检查,重点检查矿山的开采方式、开拓运输方案、矿山 “三率”指标执行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等。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探矿权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每年10-11月为探矿权年检时间,西安市的实地检查率均为100%。

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对一般区域进行一个月一次、重点区域十天一次的巡查,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非法转让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采矿权全部立案查处,立即整改,该关停的坚决关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

积极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陕西省西安市秦岭北麓矿山全部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收缴全覆盖,现有矿山均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全市共缴存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1034万元(不包括省级发证矿山)。开展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矿山环境治理资金,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先后投入1100万元对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了一定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总体来看,陕西省西安市矿山专项整治开局良好,非法开采问题已得到全面遏制,没有发生大面积、系统性非法开采现象,矿山监管形势总体可控。近两年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领导批示中均没有非法开采问题可以得到验证。今年7-8月,组织对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秦岭6市38县(区)1750个疑似采矿点位中557个破坏面积比较大的点位,1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蓝田县、眉县、凤县、华阴市、略阳县、商南县区域内秦岭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面对秦岭生态环境的新要求,必须加快改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坚持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激励,监督和鼓励矿山企业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规范管理、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文化建设,落实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矿区和谐等社会责任,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努力实现西安矿山数量和矿区面积“双减”、矿山产出效益和生态恢复面积“双增”、矿产资源管理提质增效升级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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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6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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