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9-19 浏览次数: 次
辽宁关停199个矿山和非法采矿点;新疆对开采利用尾矿等免征资源税
辽宁关停199个矿山和非法采矿点,排查后登记造册
辽宁省自7月9日开始的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共发现矿产违法案件120件,决定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404万元,关停矿山和非法采矿点199个,炸毁、填埋封闭坑口78个,违法现场按要求做到了“三不留一闭毁”。
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将非法采矿高发、易发区作为排查重点,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全面清理,共排查有证矿山和违法采矿点、砖厂、选矿厂、尾矿库等4025处,并按类别、存在问题、责任归属等列出清单、登记造册。同时,各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采取强制措施,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彻底的集中打击。
为了巩固清理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市县要继续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偏僻隐蔽地区的检查,坚决做到查处、取缔“两到位”;加强部门联动,对发现违法问题坚决彻底查处整改到位,全面消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安全隐患。
新疆对开采利用尾矿等免征资源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税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自治区资源税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新疆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再立新规。
《通知》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对开采利用尾矿、废石、废水、废气免征资源税;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出的矿产资源和开采低品位矿,资源税减征50%;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通知》明确了纳税人申请享受资源税减免优惠政策的程序。矿山开采企业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的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财政、地税、国土资源等部门,对矿山开采企业进行审核,并出具资质认定文件。矿山开采企业持资质认定文件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备案减免,减免程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执行。此外,矿山开采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资质必须一年一审核,对审核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不得享受减免资源税优惠政策。
据统计,新疆登记注册的矿产企业有3600多家,2015年共缴纳资源税近66亿元,占全区税收收入的7.2%。此次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该区实现“绿色新疆、洁净新疆”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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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6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