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2-22 浏览次数: 次
2022年起全面实行砂石"净矿"出让,广西召开文件解读视频会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召开了文件解读视频会,面向全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自治区与市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两份文件”),进行详细解读。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22年起全面实行砂石土类矿产"净矿"出让,鼓励推进其他矿产"净矿"出让;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向基层倾斜,自治区本级分成比例调减10%以上。
会议现场
据悉,净采矿权是指采矿权出让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处理到位,竞得人不再受土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等权益制约,可直接进场开展矿山建设和开发的拟出让采矿权。
“净采矿权”出让有利于采矿权资产价值实现,维护国家资源所有权益,有利于维护矿业开发良好秩序,有利于实现“多规合一”,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净采矿权”出让实施步骤包括联合踏勘、设置条件审查、调查确权、政策处理、公示、告知政策处理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与市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比例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起,调整自治区与市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比例,市县成为此次调整的最大受益者。通知明确,对纳入“净采矿权”改革的砂石土类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实行特殊倾斜政策。资源所在地为民族自治县的,中央、自治区、设区市、县分别按照40%、15%、5%、40%的比例分成;资源所在地为其他县(市)的,分别按照40%、15%、10%、35%的比例分成;资源所在地为设区市的,分别按照40%、15%、45%的比例分成。因“净矿”出让溢价率普遍较高,对“净矿”出让收益分成比例实行特殊倾斜政策,有利于提高矿产资源出让价格、增加国家资源所有权收益。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年底两份文件印发后,引起了各地党委政府和社会投资者的关注,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5宗“净矿权”出让,成交价4.36亿元,取得了良好的开局成效。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22年起全面实行砂石土类矿产"净矿"出让,鼓励推进其他矿产"净矿"出让,这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发挥政府的作用,进一步激发矿业市场活力、优化区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黎修旦出席会议并讲话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改革工作的实效,提高项目监管和审批效率,区自然资源厅已完成《广西矿业权出让计划监管系统》的搭建和调试并逐步向全区推广使用。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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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2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