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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实施后,不再办理河道采砂许可

发布日期:2021-08-13   浏览次数:

条例实施后,不再办理河道采砂许可

 

8月11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条例》将柳江流域的全流域和环境全要素纳入保护范围,强化对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同时,严管河道采砂,条例实施后不再办理河道采砂许可。

禁止经营性河道采砂活动

在河道超范围超量开采、采后不恢复以及非法采砂等现象,将影响柳江的行洪、航道通行、河床和岸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据了解,柳州市矿产资源丰富,矿山人工机制石英砂可以实现替代河砂和河卵石机制石英砂,满足建筑行业的用砂需求。

《条例》严格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明确在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经营性河道采砂活动,条例实施后不再办理河道采砂许可;条例实施前已经取得河道采砂许可的,有效期届满后,不再续期。

同时,因吹填固基、整治疏浚河道、航道和涉水工程等活动进行河道采砂的,依法办理手续,所采砂石由市、县(区)政府统一处置。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网箱养殖污染物排放是影响柳江水质较为突出的因素,目前柳江干流水体的网箱养殖已基本清理完毕。为巩固治理成果,《条例》根据上位法规定,禁止在柳江干流及汇入柳江干流大埔电站至红花电站河段支流的水体从事网箱养殖。

据介绍,如果要求柳州市辖区内柳江上游地区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更大贡献,开发建设将受更多限制。为此,条例提出“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规定,明确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因保护柳江流域生态环境需要遭受损失的,市、县(区)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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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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