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3-30 浏览次数: 次
安徽省出台全国首部非煤矿山管理地方法规 5月1日施行
来源:安徽日报
记者从3月26日下午召开的安徽省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适应转方式、调结构的需要,对非煤矿山的建设、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填补了安徽省在这一领域的立法空白,也是全国首部规范非煤矿山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非煤矿山行业是安徽省重要的资源性、基础性行业,但其生产建设环节缺乏专门法律法规来规范,也没有明确相应的监管部门。 2009年,安徽省政府确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承担行业管理职责。为解决行业监管的法律依据问题,《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公安、工商、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条例》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一方面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建设行为,建设集约、安全、绿色矿山;另一方面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动企业提升技术装备、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针对非煤矿山行业容易损害生态环境的特殊性,《条例》设专章要求加强非煤矿山环境保护,指出企业应当建立生态修复制度,完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设施,切实整治山体破损等问题。
非煤矿山行业高度危险,为确保非煤矿山安全设施建设到位,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条例》明确,非煤矿山的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条例》还要求,非煤矿山开采应当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建立非煤矿山生产能力变更确认制度、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非煤矿山生产具有一定特殊性,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条例》因此明确企业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采取防控措施,提高防治水平,定期组织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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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5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