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13 浏览次数: 次
环保最多查2次/年! 取消不必要执法! 多省发文了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之年,也是科学谋划“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关键之年。近日,多地/部门再次对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问题打出了铁拳。
生态环境部
据生态环境部透露,该部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生态环境部要求,对“一刀切”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从深层次解决政策不科学、能力不胜任、作风不扎实等导致“一刀切”的问题。
江苏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过程中加强企业产权保护的意见》,通过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标杆企业豁免,严禁环保“一刀切”,保护企业产权。
《意见》提出,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应结合实际统筹开展集中式的强化监督,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二次,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检查抽查。同时,严禁为应付督察检查而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措施,以及采取 " 一律关停 "" 先停再说 " 等敷衍应对做法;不得因某一企业违法行为或某一类生态环境问题,对全区域或全行业不加区分一律实施停产关闭。
对专项行动的次数,《意见》也予以了严控,提出涉及全省范围的专项执法行动每年原则上不超过 6 个,各设区市不得层层加码或重复组织。除国家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各地不得因召开会议、论坛和举办大型活动的原因,对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加强民生领域环境监管。畜禽养殖业和餐饮、洗染、修理等生活性服务业要纳入环保监管网格,具备条件的地区纳入自动监测监控范围,对其中环境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避免 " 突击式 " 整治或关停。
河北
据悉,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制发《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严禁“一刀切”行为专项工作方案》。自4月1日起至年底,在全河北省开展专项工作,严防和治理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问题。
在差异化管控、分类施治方面,河北省确定了五项重点任务。
◆ 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和燃煤锅炉淘汰。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推进清洁取暖,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原则,推进风电、光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给取暖方式;坚持“一炉一策”,推进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不搞“一刀切”式淘汰。
◆ 合理安排机动车禁行限行。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得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对满足环境监管要求的营运车辆,在路检路查、入户抽查时原则上不进行监督抽测,优先办理进入市、县城主城区通行证。
◆ 分类开展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聚集区治理。对未达到生态环保要求的,实施“一园一策”“一厂一策”整改措施,不得采取一律停产的整治方式;对地方特色产业聚集区,结合实际实行分类施策,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和具体问题,坚持“一事一办”,严禁简单扩大停产整治范围。
◆ 规范整治“散乱污”企业。严格科学界定“散乱污”企业,坚持分类施策,对能耗低、污染小、科技含量高的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规范改造、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无望的,坚决依法关停取缔,严禁“以罚代管”“以停代治”。
◆ 实行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减排。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行“一厂一策”。分行业开展绩效等级评定工作,按照绩效评定结果,制定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严禁擅自延长预警时间、提高预警级别和扩大预警范围。
在依法监管、规范管理方面,《工作方案》确定了两项重点任务。
依法实施施工场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规范扬尘防治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得要求全面停工停产,只对产生污染的土石方作业、建筑物拆除、喷涂粉刷等工序启动应急响应,其他工序可正常施工作业。
依法依规开展督察执法。坚持依法治污,严禁借督察、执法等名义,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做法;严禁对企业“一停了之”“以停代治”,甚至“常停久治”“久治不验”。创新执法手段,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及时提醒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据了解,河北省本次专项行动,总共分为三个阶段, 如下图:
江西
今年以来,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在督察问题整改实效上任务不减、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在程序环节上主动介入、靠前服务。通过打好“加”、“减”结合组合拳,既高效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又切实减轻基层政府和企业负担,做到督导帮扶抓保护、排忧解难促发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和《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措施》。
内容显示,坚持刀刃向内转作风,坚决杜绝环保“一刀切”。
印发《关于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的通知》,严格禁止水、大气、土壤等十个方面环境保护监管“一刀切”行为。强化公众监督,设立“一刀切”问题举报热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基层呼声。强化督察盯办,对各地贯彻落实禁止“一刀切”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建立盯办制度,适时进行曝光,推动问题解决。强化追责问责,对禁止“一刀切”工作不力,问题严重且影响恶劣的,将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
陕西
3月24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张智华报告2019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张智华表示,2020年将持续抓好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和监管,确保实现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无缝对接、无害化安全处置。制定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年度方案。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做好中央对我省开展的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各项配合保障工作。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启动第二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适时开展专项督察。
山西
3月16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消息,根据最新下发的《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公布了今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目标、任务、保障等。
在“坚决推动运输结构绿色化”方面
2020年,全省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重点煤矿企业全部接入铁路专用线。2020年全省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要增加2亿吨,其中,太原市增加1500万吨。10月底前,重型柴油货车日运输量10辆及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全部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记录进出厂运输车辆完整车牌号。
在“坚决提升扬尘污染管控水平”方面
6月底前,各市县要清理完裸露的煤堆、渣堆、土堆等。8月底前,关闭设区市建成区及周边的露天矿山。
在“坚决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
8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修订,夯实不同预警等级条件下的差异化减排措施,“一厂一策”,坚决杜绝“一刀切”。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的企业,采暖期要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建立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并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相衔接,确保采暖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
来源:经济日报、各地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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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