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21 浏览次数: 次
国家拨款8.5亿元用于“固废资源化”33项重点项目
近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及相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实施方案。2018年拟部署33个研究方向,国拨经费概算约8.5亿元。重点针对固废源头减量、智能分类回收、清洁增值利用等内容部署相关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类研究任务。建筑垃圾资源化制备再生砂石骨料将受益。
其中,“固废资源化”被列为12个重点专项之一,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申报指南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要求,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及相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实施方案。
专项面向生态文明建设与保障资源安全供给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原则,围绕源头减量—智能分类—高效转化—清洁利用—精深加工—精准管控全技术链,研究适应我国固废特征的循环利用和污染协同控制理论体系,攻克整装成套的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形成固废问题系统性综合解决方案与推广模式,建立系列集成示范基地,全面引领提升我国固废资源化科技支撑与保障能力,促进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为大幅度提高我国资源利用效率,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保障。
项目执行日期及重点领域
本专项执行期从2018—2022年。2018年拟部署33个研究方向,国拨经费概算约8.5亿元。重点针对固废源头减量、智能分类回收、清洁增值利用、高效安全转化、智能精深拆解、精准管控决策,以及综合集成示范等内容部署相关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类研究任务。
项目申报目录
1. 固废资源化利用基础科学问题(基础研究类)
1.1. 固废环境资源交互属性与风险调控基础研究
2. 重污染固废源头减量与生态链接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2.1. 磷资源清洁利用与重污染固废源头近零排放技术
2.2. 典型重金属冶炼危废源头减量及全过程控制技术
2.3. 钢铁行业钒钛冶炼废渣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2.4. 钢铁化工多产业典型固废耦合利用生态链接技术
3. 智能化回收与分类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3.1. 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模式与智慧环卫关键装备
3.2. 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典型城市再生资源回收技术
4. 有机固废高效转化利用及安全处置(共性关键技术类)
4.1. 城镇高含固有机固废高效制备生物燃气技术与装备
4.2. 城镇易腐有机固废生物转化与二次污染控制技术
4.3. 酿酒废弃物热化学能源化与资源化耦合利用技术
4.4. 城镇有机固废高效热解技术及大型化装备
4.5. 有机固废高效清洁稳定焚烧关键技术与装备
4.6. 存余垃圾无害化处置与二次污染防治技术及装备
5. 无机固废清洁增值利用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5.1. 大宗低阶固废规模化制备高值矿物材料关键技术
5.2. 复杂铜基多金属固废协同冶炼技术与成套装备
5.3. 难熔金属废料高效回收与清洁提取技术及装备
5.4. 锂电/光伏新兴无机固废全组份循环利用技术
5.5. 有色行业典型危废资源化利用及安全处置技术
5.6. 典型工业污泥毒害组份安全转化与固化技术及装备
6. 废旧复合材料精细回收与精深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类)
6.1. 退役动力电池异构兼容利用与智能拆解技术
6.2. 废旧移动终端整机无损拆解与安全再利用技术
6.3. 废旧重型装备损伤检测与再制造形性调控技术
6.4. 废线路板多组份协同利用与定向分离技术
6.5. 废乘用车轮胎高效裂解与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
7. 固废全过程精准管理与决策支撑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7.1. 产品全生命周期识别溯源体系及绩效评价技术
7.2. 固废资源化技术多维绩效测评研究与集成应用(定向择优指南)
7.3. 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与分类管控技术
8. 系统性解决方案研发及集成示范(应用示范类)
8.1. 南方新兴超大城市生活垃圾集约化处置集成示范
8.2. 东部中小城市固废园区化协同处置集成示范
8.3. 华南中小城市多源固废园区化利用处置集成示范
8.4. 甘肃祁连山等地区多源固废安全处置集成示范(定向择优指南)
8.5. 铜铅锌综合冶炼基地多源固废协同利用集成示范
8.6. 青海盐湖化工产业区大宗废弃物循环利用集成示
8.7. 中部矿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固废资源化利用集成示范
8.8. 西南化工冶金特色产业集聚区固废规模利用集成示范
申报指南中介绍了以上各项目的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需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和支持专项数据共享。除指南中有特殊说明外,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2018~2022年。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需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和支持专项数据共享。除指南中有特殊说明外,对于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对于应用示范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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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