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1-14 浏览次数: 次
锁定3300亿元大体量产值,建筑垃圾成为“香饽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受城市文明同时,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带来的烦恼,其中建筑垃圾就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约占垃圾总量的30%~40%,因此如何处理和利用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建筑垃圾处理单位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方法一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新建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将建筑垃圾掩埋或倾倒至固定场所;第二类是将建筑垃圾再生,使用建筑垃圾再生设备将建筑垃圾粉碎、加工成可以再次使用的建筑建材。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是最佳的建筑垃圾处理途径。
1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现状
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至40%。据统计,每万平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垃圾就会产生500至600吨;每万平方米拆除的旧建筑,将产生7000至12000吨建筑垃圾,而中国每年拆毁的老建筑占建筑总量的40%。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300亿平方米,据此可估算知,还将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总量接近有18亿吨。这给中国造成巨大的环境威胁。然而,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在我国还处在起步阶段。《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年度)》指出,2014年,我国年建筑垃圾产生量超过15亿吨,占城市垃圾的比例约为40%,全国再生利用率仅为5%左右。
从全国范围看,传统的循环模式仍然占据着主要地位:即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的线性模式。在建筑过程中难以让原材料得到最大限度地合理、高效、持久利用,并很难将其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建筑垃圾的产生阶段、清运阶段、回收阶段、资源化产品销售阶段的管理都存在问题需要加以解决。目前我国巨量的建筑垃圾,绝大部分未经任何处理,便被建筑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这种传统的处理方法(露天堆放、填埋、焚烧等) 不仅耗用了大量的耕地及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而且给环境治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2建筑垃资源化圾存在的问题
我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率尚不足5%。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缺乏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推行机制,并使得社会企业不愿涉足此领域。首先是生产成本问题,考虑到建筑垃圾的运输、分拣筛选等环节的成本,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生产成本较高,没有市场竞争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城市旧改项目的推进,建筑垃圾的解决方案,国人一直在探索中,建筑垃圾不同于自然资源,建筑垃圾分布广,不集中;回收回来含泥量高;压碎指标性能不高;这些种种,都是造成建筑垃圾不能好好的再生利用的源头,像以往的方法,都是回收回来,最大的用途是破碎之后用于垫层铺路,而制成的砂,石头,由于含泥量高以及压碎指标都达不到要求,导致不能用于商用的承重混凝土当中,所以造成大量建筑垃圾回收回来之后的大量堆积,不畅销,经过雨水的冲刷,造成二次污染,治标不治本,无产业化可言,再一次的影响着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这一健康发展的产业。
3全国各地建筑垃圾资源化相关政策法规纷纷出炉
上海
建筑垃圾处置新规出炉!2018年实施!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施行后,将取代2010年公布的《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新规将装修垃圾,即按照国家规定无需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归类为建筑垃圾,并新增了对于装修垃圾的管理。
从上海市绿化市容部门了解到,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减排已迫在眉睫。数据显示,2015年,虽然止住了连年快速增长的势头,但上海建筑工程渣土垃圾总量仍逼近1亿吨。绿化市容部门相关负责人曾在2016年初预计,2016年到2018年这三年,上海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约在1.3亿吨到1.5亿吨。
根据新规,住宅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经营场所,如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业主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是责任人。
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保持其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明确装修垃圾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事项。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业主或单位,不等于可以做“甩手掌柜”,他们除了要将装修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堆放场所外,还必须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将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否则,最高可面临1000元的罚款。
新规还尤其重视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减排,明确上海将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
荆门
通过《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将《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确定为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后,荆门市城管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和起草协调小组,起草完成《条例(送审稿)》报送荆门市政府审查。荆门市政府法制办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送审稿充分讨论、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
9月底,荆门市九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条例(草案)》。会议要求,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后以政府议案形式报送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同时就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强调:一要抓管控,首先是抓源头管控,实行排放核准制度,真正把“谁产生、谁处置”落到实处;其次是抓运输环节的管控,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把运输环节的管控落到实处。二要抓建设,统筹谋划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建设,结合条例的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静脉产业园建设,特别是抓好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的建设。三要抓规范,物价部门要规范建筑垃圾收费管理,将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济南
政府研究建筑垃圾管理等工作
10月13日上午,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忠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城市建筑垃圾管理、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修情况、《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起草情况、关于《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起草情况、关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建筑垃圾管理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大城市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制定出台符合济南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对强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十分必要。要确保新出台政策与已出台政策的衔接,做到有机结合;要充分听取高校院所的意见建议,确保政策的实用性。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能够在社会管理上发挥积极作用,有效促进城市的法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文明建设,是建设诚信济南、文明济南,扩大城市对外开放、融入全球化的重要抓手。下一步要加大创新力度,创新信息归集路径和应用、惩戒办法;要形成合力,实现信息共享;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失信个案的曝光实现扬善惩恶,促进城市更加文明。
连云港
执行新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近日,连云港市物价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连价工[2017]102号),就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作出规定。连云港市城管局窗口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项目,执行新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尽收,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明确,凡本市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产生各类建筑垃圾的,均应按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拆迁)按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较之前下调0.2元/平方米;道路、水利、管网等施工工程项目按4.5元/吨计征,较之前下调0.5元/吨。相关减免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无锡
出台新措施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0月19日上午,无锡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促进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
对于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按照“合理布局、全纳处置”的目标,规划建设包括建筑渣土、装修垃圾在内的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处置场所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着力形成城区与外围区域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共享的格局。针对建筑垃圾乱偷倒、严重影响市容的状况,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市、区联动,公安、城管、住建、交通、农林等多部门联手,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擅自将装修垃圾委托给非专运单位承运的,以及专运单位或车辆乱偷倒装修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擅自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不封闭运输、抛洒滴漏、超载超限、擅自加高厢栏板、卫星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4政策为基,双重需求锁定建筑垃圾广阔前景
建筑垃圾是城市建设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遗留下来的垃圾,以前,人们一直把建筑垃圾单纯的看作是垃圾,但随着资源化利用概念的提出,人们对建筑垃圾的看法也悄然转变,有专家称建筑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只有将建筑垃圾的收集、分拣、回收、储运、处理、再生利用、产品经营等一体化,形成产业链,这样才是真正实现建筑垃圾变废为宝的有效途径。建筑垃圾产量暴增,“围城”之势给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困扰,建筑垃圾处理显得刻不容缓。
需求决定市场,政策形成推动力。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大约在20亿吨以上,年均增速超过10%。据估算,建筑垃圾占城市垃圾比重已达7成左右。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建筑垃圾规模或将近30亿吨。建筑垃圾的体量是巨大的,据相关数据显示,预计到2030年,我国建筑垃圾能够带来的产值将超过3300亿元。
与此同时,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却稍显滞后,填埋、焚烧比例依旧较大,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处理问题。而论建筑垃圾资源化,其比例不足10%。更多企业因资质、技术等原因被市场拒之门外,导致建筑垃圾处理缺口迟迟无法填补完全。
另外,随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城市建筑废弃物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 《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2281-2014)等政策、标准和规范的出台,建筑垃圾处理需求更像找到了宣泄口。
由此可见,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前景广阔,市场规模和容量都将迎来一个高速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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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