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12 浏览次数: 次
规范砂石买卖流程,砂石价格与周边地区并轨—这个城市这样做
公路行业,铺路面、搅拌混凝土,修路建桥,都离不开砂子。从去年起,砂子开始涨价,今年涨得更快,甚至有价无市,许多地方出现了排队卖砂的情况,砂石市场一度乱象丛生。各个地方相继出台一系列措施,来缓解市场变动带来的混乱。江西省抚州市为进一步巩固砂石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劳务聘用模式,优惠城乡居民用砂,加强砂石运输管理,严打倒卖砂石行为。
限制外销,规范买砂卖砂流程——抚州市发布管理通告
对于江西抚州市,因周边地区河砂价格大幅提高的影响,外地大量车辆涌入抚州购运河砂,来购砂的车辆绵阳长达数公里,导致抚州市本地的一些大型工程用砂、搅拌站用砂、农村居民建房用砂、城市居民装修用砂等出现“买砂难”。部分社会人员参与倒卖砂石牟取暴利,扰乱了抚州市砂石供应正常秩序,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经营管理秩序,针对当前“买砂难、运砂乱、管理弱”等突出问题,今年6月份,抚州市发布规范河道采砂经营管理通告,重拳规范河道采砂经营管理。
原文通告如下:
关于印发抚州市规范河道采砂经营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规范河道采砂经营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抚府办发【2018】47号)文件精神,为解决“买砂难、运砂乱、管理弱”三大问题,通告如下:
一、严控外销。除赣抚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形式拍出的河道砂石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市外运输、销售本市砂石资源。运输计划内外销砂石的,须随车携带外销专用单。全面取缔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囤砂、销砂场所。
对违反规定外运、外销砂石价值未超过5万元的,扣缴运输车辆并处1-5万元罚金;达到或超过5万元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对未携带或伪造、变造外销专用单的,按上款规定处罚。
二、对接工程。本市工程用砂,由项目业主单位提供证明、用量计划、施工单位负责人等资料,经赣抚公司核定确认后,赣抚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砂石供应合同保障工程建设需要。
本市搅拌站用砂,由搅拌站提供营业执照、混凝土生产销售量报表、搅拌站负责人等资料,经赣抚公司核实确认后,双方签订砂石供应合同企业生产需要。
对接参与或因管理不善导致他人参与囤砂、倒砂、贩砂的本市项目施工单位、搅拌站,纳入建筑市场失信人黑名单,取消供砂合同,没收违规所得,并处5万元罚金。
三、服务群众。农村居民建房用砂,需提供本人姓名、地址、建房审批单以及委托运砂车辆号码、司机姓名、联系方式等资料,提前24小时向赣抚公司预约订购。赣抚公司对符合条件的确保就近供应。农村居民10立方米以内的零星装修用砂,可持其本人身份证和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证明直接前往砂场购砂。
城市居民装修用砂,可到赣抚公司砂石配送点购买或电话预约订购。
对参与囤砂、倒砂、贩砂的城乡居民,按非法采砂论处。
四、调整砂价。外销砂价参照南昌、鹰潭、上饶等周边地区终端价格确定拍卖底价。市本级、临川区、金溪县砂石销售价格统一调整为65元/立方米。
五、强化监管。深入开展河道采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砂霸砂贩。重拳打击盗采、偷采行为。
严禁赣抚公司越界采砂、超量开采、超时作业,赣抚公司采砂作业时间限定为每日6:00-20:00.赣抚公司采砂区和销砂区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实行挂牌、着工装上岗,严禁赣抚公司非现场工作人员进入采砂区和销砂区。严禁赣抚公司工作人员人情砂、开“阴阳票”和内外勾结参与偷砂、倒砂、贩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监管。按罚没收入一定标准对举报投诉有功人员实行重奖。欢迎社会各界对赣抚公司的采砂、运砂和销砂活动进行监督,对赣抚公司工作人员和劳务合作对象的徇私舞弊、内外勾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反映。踊跃举报其他组织或个人的非法采砂、违规运砂、倒砂贩砂行为。
七、本通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执行。
举报投诉电话:
市采砂办 0794-8306066
市纪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组 0794-8266639
特此通告
抚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开展整治行动之后,抚州市河道采砂办与赣抚建材资源公司优先保证本地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市民私人装修可以买到砂子。本地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的施工单位需要购买砂石时候,必须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工程砂石用量计划、用砂业主负责人等资料,经赣抚公司核定后,双方签订砂石供应合同。购砂时,购砂单位应提前一天向赣抚公司电话申报当天的计划用砂量、运砂车辆牌号、司机电话等信息,由赣抚公司按计划在就近定点砂场保证供应,砂场管理人员逐车登记汇总,第二天与购砂单位对接,核实前一天收砂量。
砂子销往外地需要向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预先申请并经过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严控外销、对接工程、服务群众、强化监管”,市采砂办与赣抚建材资源公司加大了采砂的监控,加大了运砂的管控,加大了销砂的监管。在销售砂石过程中,所有车辆必须持有当地市县水行政部门委托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发的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没有办理采运管理单的车辆不得装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销售。
进一步巩固砂石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抚州市开展集中整治
近段时间,江西省抚州市召开河道采砂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该市河道采砂的开采、定价、销售等环节作出重新调整,完善“平价砂石进社区”活动方式方法。农村居民用砂,政府对超过65元/吨的溢价部分全额补贴。从2018年9月21日起开始执行。
建立劳务聘用模式
取消现阶段采砂场劳务承包管理模式,改由赣抚公司聘用工人,自主组织采砂生产。
优惠城乡居民用砂
城区居民用砂,到赣抚公司平价砂配送点或打包点购买,购砂价格执行2018年7月16日公布的价格标准,由赣抚公司统一配送至城区居民所在小区楼下。
农村居民用砂,经所在乡(镇)政府出具核实意见后按市场价进行购买,事后再由当地县(区)政府委托所在乡(镇)政府对超过65元/吨的溢价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在市本级供砂点购买的,补贴由赣抚公司委托其所在乡镇进行补贴)。
加强运输管理
2018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组建砂石运输物流管理公司并投入运营,开展砂石的运输业务。严厉查处运砂车辆超限超载、抛洒滴漏和无单证运砂行为。
价格并轨
推进抚州市砂价与周边地市平均价并轨,按照南昌、上饶和鹰潭三市当期砂石市场平均价格的90%确定抚州市主城区(含临川区、东乡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金溪县)砂石销售价格。市主城区砂石销售价格从2018年10月1日起按80元/吨(含砂场上车装运费用)执行。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调整原则上确定为每两个月一次。
严打倒卖砂石行为
以打击倒砂为突破口,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场管理人员违规卖砂、虚开证明倒砂行为,重点打击搅拌站和重点工程用砂施工单位倒砂、卖砂行为;对搅拌站和重点工程用砂施工单位参与倒砂、卖砂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抚府办发〔2018〕47号文件有关规定从重惩处。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抚州市规范河道采砂经营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为解决我市砂石经营管理领域机制不顺、管理不强、市场不稳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市河道砂石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今年我市实施《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规范河道砂石经营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抚府办发﹝2018﹞47号)以来的成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河道采砂集中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建立劳务聘用模式。借鉴广昌县的做法,取消现阶段采砂场劳务承包管理模式,改由赣抚公司聘用工人,自主组织采砂生产。
二、强化采区管理。采区乡(镇)政府应当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协助当地县(区)政府和水利等部门做好辖区内采砂船舶集中停放、采砂纠纷调处、采区现场监督等工作,配合水利部门查处打击辖区内河段的偷采盗采行为。
三、优惠城乡居民用砂。完善“平价砂石进社区”活动方式,城区居民用砂,到赣抚公司平价砂配送点或打包点购买,购砂价格执行2018年7月16日公布的价格标准,由赣抚公司统一配送至城区居民所在小区楼下。农村居民用砂,经所在乡(镇)政府出具核实意见后按市场价进行购买,事后再由当地县(区)政府委托所在乡(镇)政府对超过65元/ 吨的溢价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在市本级供砂点购买的,补贴由赣抚公司委托其所在乡镇进行补贴)。
四、加强运输管理。今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组建砂石运输物流管理公司并投入运营,开展砂石的运输业务。严厉查处运砂车辆超限超载、抛洒滴漏和无单证运砂行为。
五、价格并轨。推进我市砂价与周边地市平均价并轨,按照南昌、上饶和鹰潭三市当期砂石市场平均价格的90%确定我市主城区(含临川区、东乡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金溪县)砂石销售价格。市主城区砂石销售价格从2018年10月1日起按80元/吨(含砂场上车装运费用)执行。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调整原则上确定为每两个月一次。
六、严查严打违纪违法行为。以打击倒砂为突破口,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场管理人员违规卖砂、虚开证明倒砂行为,重点打击搅拌站和重点工程用砂施工单位倒砂、卖砂行为;对搅拌站和重点工程用砂施工单位参与倒砂、卖砂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抚府办发〔2018〕47号文件有关规定从重惩处。坚决打击河道采砂涉黑涉恶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公告自2018年9月21日起执行。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市公路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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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