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3-20 浏览次数: 次
2018年,安徽铜陵市绿色矿山创建面50%,到2020年全市绿色矿山试点建设面达80%
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18)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经信矿管办〔2018〕65号
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各矿山企业:
为全面推进我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我委制定了《铜陵市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18)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铜陵市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18)实施方案
2018年3月14日
送: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
砂石菌整理主要内容如下:
2018年,按照铜陵市绿色矿山创建面50%的要求,完成11家矿山(枞阳县3家、义安区3家、有色2家、海螺3家)企业改造升级,实施市级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努力实现市级绿色矿山建设验收挂牌1-2家。到2020年铜陵市绿色矿山试点建设面达80%。
加快矿山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通过环境治理项目化,引导形成有效的矿业投资,激发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铜陵市矿业安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到“十三五”末,全市在册矿山80%开展绿色矿山创建,20%矿山实施转型退出。
铜陵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18)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安徽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5)》和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办发〔2018〕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推进2018年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激发活力,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构建部门协同、联创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矿山企业树立绿色矿山创建是矿山企业生存和发展必由之路,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即绿色矿山与新建矿山实行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建设,同步竣工达标双验收),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要求。
2018年,按照全市绿色矿山创建面50%的要求,完成11家矿山(枞阳县3家、义安区3家、有色2家、海螺3家)企业改造升级,实施市级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努力实现市级绿色矿山建设验收挂牌1-2家。到2020年全市绿色矿山试点建设面达80%。
加快矿山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通过环境治理项目化,引导形成有效的矿业投资,激发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我市矿业安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到“十三五”末,全市在册矿山80%开展绿色矿山创建,20%矿山实施转型退出。
三、推进措施
分类指导,完善标准。结合实际,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细化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绿色矿山地方标准,明确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形象等绿色矿山建设考核指标要求。完善铜陵市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与协调推进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加大支持,加快进程。建立奖励制度,对优秀绿色矿山企业进行奖励。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对积极申报和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企业,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扶持指导,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涉及的土地征用、道路建设、粉尘防治、信贷资金等有关问题;对通过达标建设验收挂牌,获得市级“绿色矿山”称号的矿山企业,依照省、市有关激励政策,给予奖励。
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创建绿色矿山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绿色矿山创建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为绿色矿山创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设绿色矿业发展服务平台,公布绿色矿业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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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