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06 浏览次数: 次
年产量在2.7亿吨、1.1亿吨左右!河北省对建筑石料矿石、水泥用灰岩矿石设定指标!
2月27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全省非煤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将进一步提高,逐步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高效利用技术更加成熟,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初步形成“绿色、安全、节约、集约、高效”的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规划》建立了非煤矿山行业发展主要指标体系。结合河北省矿产资源赋存及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实际,综合分析全省非煤矿山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设置了资源保障、集约发展、高效利用、技术创新、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5类共8项预期性指标。规划期内预期新增铁矿资源量3亿吨、金矿10吨、晶质石墨矿物量150万吨;铁精矿(62%)年产量保持在7000万吨左右,建筑石料类矿石年产量保持在2.7亿吨左右,水泥用灰岩矿石年产量保持在1.1亿吨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5%左右,筹划建立1个综合性非煤矿山行业服务平台。
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规划》优化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结构布局。全面落实河北省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实施方案,加大铁、金、铜等战略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深入推进钼、晶质石墨等战略优势矿产勘查,力争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重大成果,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同时,按照“政府主导、规划管控、企业自愿、市场运作、维护稳定”的原则,实施矿山整合重组。减少矿山企业主体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优化矿山开发结构,推动矿业集团式发展,促进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利用,矿山开发布局趋于合理。
《规划》突出了强化科技引领和资源高效利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采矿选矿、综合利用等技术创新,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大中型矿山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积极促进产学研创新融合。积极推广应用资源高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严格执行国家“三率”指标要求,加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评价和利用,不断提高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
《规划》强化了绿色矿山建设和本质安全水平。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全过程,把绿色开采作为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绿色开采技术研究,逐步实现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探索建立矿业开发新机制。新建、改扩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同时,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严格坚守安全红线、强化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发挥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责作用,监督非煤矿山企业落实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河北省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前 言
河北省非煤矿产资源禀赋条件较好,所处区位特殊,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中发挥着重要的资源环境支撑作用。本规划所指非煤矿山,是指能源矿产、水气矿产之外的金属和非金属矿产矿山,是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保障矿产品供应、维护产业链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全省非煤矿山行业管理,推动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北省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条例》《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结合全省非煤矿山行业实际情况,编制《河北省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规划范围为全省所辖行政区域。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2035年。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发展基础。河北省非煤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历史悠久,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行业发展基础较好。
矿产资源赋存较为丰富。全省已发现各类非煤矿产114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71种、矿产地1363处。保有资源量居全国前5位的有37种、6~10位的有19种;铁矿保有资源量96.09亿吨、居全国第3位,钼矿87.46万吨,金矿290.51吨,冶金用白云岩12.67亿吨,水泥用灰岩55.13亿吨。
资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铁、金、钼等主要非煤矿产的“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钒、钛、磷、硫等共伴生矿产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综合利用产值达到21.27亿元;矿山产生的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综合利用,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省非煤矿山先进采选工艺技术应用稳步提升,尾砂胶结充填技术、帷幕注浆堵水技术、地下开采中深孔爆破技术、铁矿大块干选抛废技术、湿式预选工艺、尾矿干排技术、凿岩台车、高压辊磨机、高频细筛、淘洗机等技术装备得到广泛应用。
矿山产业结构稳步优化。全省共有非煤矿山企业1685个,其中大型矿山企业149个,中型矿山企业220个,大中型矿山数量约占总数的21.90%。全省非煤矿山矿石产量约2.80亿吨,其中大中型矿山产量约占总量的86.07%。非煤矿山多、小、散的状况得到较大改变。
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全省先后实施了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矿山综合治理攻坚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省共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3705处、面积16593公顷,新建和在建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生产矿山实现边开采、边治理,闭坑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破坏的地质环境得到较好恢复。
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成效。全省共有65家非煤矿山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其中:铁矿25家、水泥用灰岩矿11家、金矿9家、其他20家;共有81家非煤矿山进入河北省绿色矿山储备库,其中:铁矿41家、水泥用灰岩矿11家、金矿1家、其他28家。承德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数十家非煤矿山已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十三五”期间全省非煤矿山总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57人,与“十二五”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全省未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十二五”末的0.698下降到“十三五”末的0.256,下降63.32%。
(二)主要问题。全省非煤矿山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省战略性、紧缺性非煤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仍需加强,部分从事战略性、紧缺性非煤矿产资源开发的矿山需要进一步加大外围和深部找矿力度;二是通过综合治理,非煤矿山产业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全省非煤矿山大中型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非煤矿山共伴生矿产和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程度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四是矿山企业科技创新动力、科技创新能力、科技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亟需加大;五是全省列入储备库的绿色矿山比例不高,绿色矿山建设的数量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六是矿山安全宣教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不断提高安全事故预防、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的能力。
(三)面临形势。“十四五”是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期,既需要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助力经济发展,也需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保护生态环境,非煤矿山行业面临着复杂的发展形势。
从宏观经济形势看: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大力扩大内需,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中央重大决策。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为我省非煤矿山行业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从资源供需形势看:我国经济将持续保持中高速增长,铁、铜、铝等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宗矿产资源需求总量仍将持续增长,国内资源供应不足,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以铁矿为例,我国85%铁矿石依赖进口,资源保障程度不足15%,我省铁矿石进口也超过80%。国际矿业巨头利用数量和质量优势,进行单边贸易保护,垄断铁矿石市场,不断抬高铁矿石价格,严重威胁到我国经济发展安全。
从矿业开发形势看:一是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矿业开发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修复治理任务加重,矿山建设的准入门槛和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二是竞争压力加大。我省矿产资源贫矿多、富矿少,资源条件先天不足,产业集中度不高,相对于国外矿山和省外优势矿山,我省矿山将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三是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矿山整体发展质量不高,矿产品精深加工和应用研究不足,产业链整体水平处于中低端,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科技进步、智慧矿山建设和构建现代矿业市场体系等方面亟需加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全省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非煤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绿色、安全、节约、集约、高效”的矿业发展新格局,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落地见效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资源保障。继续推进找矿突破,加大战略性、紧缺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鼓励矿山企业开展矿区外围和深部资源勘查,逐步加大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积极推进重点非煤矿山项目建设,全面提升非煤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绿色勘查、绿色采矿、绿色选矿,最大限度减少因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坚持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守矿山安全生产底线,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准入,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非煤矿山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技改扩能和转型升级,进一步调整开发利用结构,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加快矿山企业重组整合,培育矿业大集团,建设矿业大基地,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坚持高效利用。大力研发、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采矿技术和选矿技术,强化资源综合回收,加强重要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和利用,坚持矿产品优质优用,提高共伴生矿产和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
(三)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省非煤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逐步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高效利用技术更加成熟,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初步形成“绿色、安全、节约、集约、高效”的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资源保障目标。加大战略性、紧缺性非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开发布局,全省非煤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集约发展目标。全省小型非煤矿山数量大幅减少,大中型矿山比例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集约化、规模化程度明显提升。
高效利用目标。全省主要非煤矿产“三率”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共伴生矿产和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效应不断增强。推动高效利用示范区和示范矿山建设。
技术创新目标。全省大中型非煤矿山的采选关键技术攻关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学研平台建设取得重要成果,智慧矿山示范效应更加突出。
安全生产目标。全省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双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绿色发展目标。全省新建非煤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设计和建设,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非煤矿山行业绿色发展效应更加凸显。
展望2035年,全省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格局更加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全面改善,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提高。
三、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河北省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实施方案(2021—2035年)》,加大铁、金、铜等战略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深入推进钼、晶质石墨等战略优势矿产勘查,力争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重大成果,保障国家资源安全。
鼓励开展矿区外围及深部地质勘查,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级别。逐步提高全省非煤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全省重点非煤矿山项目建设,重点推动首钢马城铁矿采选工程、承德双滦丰源矿业年处理950万吨铁矿石、承德京城矿业采选改扩建、河钢司家营铁矿南区采选工程、首钢水厂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青龙满族自治县庙沟铁矿、邯郸县南李庄铁矿、沙河市白涧铁矿、承德平泉金宝金矿改扩建等项目建设,不断增强矿产品调控和供给保障能力。
四、优化开发结构布局
按照“政府主导、规划管控、企业自愿、市场运作、维护稳定”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以大并小、以优并劣,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转让)或资源入股等方式,整合重组开采同一矿体(带)的密集小矿,紧邻大中型矿山的小矿和无力进行环保、安全、技术装备改造提升的矿山。支持和鼓励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大中型矿山企业作为整合重组主体,采取整体收购、联合经营等方式实施整合重组。减少矿山企业主体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企业比例,优化矿山开发结构,推动矿业集团式发展,促进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利用,矿山开发布局趋于合理。新建、扩建和整合的独立生产系统设计生产规模达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中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且设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整合没有矿石来源保障的选矿厂,不再新设没有矿石来源的独立选矿厂。
铁、金等矿产开发重点向冀东、邯邢、承德、张家口等地国家规划矿区集聚,建材非金属矿产开发向重点开采区集中,形成与区域产业经济相协调的开发布局,逐步实现矿产资源集中、集聚、集约开发利用。
推进唐山、承德、邢台、邯郸等地铁矿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矿产开发集中度,实现铁矿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加强迁西—宽城、灵寿—阜平、崇礼—宣化等地金矿开发利用,优先配置资源,实施规模化开发;适度开发利用平泉、丰宁等地钼矿资源,控制新增产能,保持开发总量稳定;优化张北、赤城、丰宁、隆化等地铅锌矿开发布局,优化矿山规模结构,提升共伴生元素综合利用水平。建筑石料、水泥用灰岩等大宗非金属矿产重点在开平—丰润、曲阳—易县、赞皇—井陉、临城—信都、武安—峰峰、宽城—兴隆等重点开采区内开发,以建材非金属矿产为主,合理划定重点开采区,提升矿产资源供给能力。
五、推进资源高效利用
积极推广应用资源高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严格执行国家“三率”指标要求,加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评价和利用,不断提高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鼓励邯邢铁矿钴资源选冶研究,推进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推进承德地区钒钛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张承地区磷、钛、钼、金、银等共伴生元素综合回收利用,冀东、邯邢地区灰岩矿综合利用,冀东地区低品位矿、赤铁矿综合回收利用,引导非煤矿山企业高效利用矿产资源。
六、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采矿选矿、综合利用等技术创新,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大中型矿山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积极促进产学研创新融合。
开展陡帮开采技术,充填法采矿技术,矿山无废(低废)开采技术,大水矿床帷幕注浆开采技术,超贫钒钛磁铁矿尾矿磷钛资源回收利用技术,低品位钒钛磁铁矿预抛尾及综合利用技术,尾矿全量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等关键技术攻关;开展5G+智慧矿山建设关键技术,矿山尾矿、废石等固废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技术,多金属共伴生矿石综合利用技术等重点技术研发。加强非煤矿山领域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着力解决采选工艺、资源利用、节能降耗、安全生产、提质增效、环境保护等方面技术难题,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推动沙河市中关铁矿、赞皇县金隅水泥用灰岩矿等示范型智慧矿山建设,积极探索非煤矿山三维建模、虚拟仿真、智能采选、自动配矿、无人驾驶、灾害监控等先进技术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深度融合,逐步实现矿山资源管理、采矿生产、选矿加工、运输仓储等方面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应用。
七、推动矿山绿色开发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全过程,把绿色开采作为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绿色开采技术研究,逐步实现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探索建立矿业开发新机制。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绿色开采资金投入、进行生产技术和装备升级,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最大程度降低碳排放量,促进矿业开发绿色低碳发展。
统筹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新建、改扩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逐步完善土地利用、资源出让、财税、金融、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绿色矿山建设发展,逐步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
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严格坚守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红线、强化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负有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审查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设计,并依法加强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监管,监督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依职责监督非煤矿山企业落实综合治理主体责任,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非煤矿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非煤矿山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持续完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分级管理矿山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要求,加快推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配备地质、采矿、选矿、机电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制度。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有关部门非煤矿山综合治理责任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7号),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同管理,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规划落实。
(二)注重规划实施评估。建立规划实施中期、终期动态评估机制,对规划目标、重点内容、重点推动项目进行跟踪分析与动态评估,及时了解规划实施情况及问题,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经济发展、产业政策变化等,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解决办法,完善相关措施。
(三)健全行业制度体系。健全非煤矿山行业制度体系,推动全省非煤矿山行业管理机构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行业管理体系,明确职能职责,理清产业政策、行业规划、项目核准备案、采矿权审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在矿业开发中的责权关系。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使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可量化、可考核、可评估,为强化非煤矿山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强化行业能力建设。推进全省非煤矿山行业统计调查和行业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行业监测统计数据质量,为政府宏观管理和矿山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支撑和服务。加强非煤矿山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专家论证的指导,对设计文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支持矿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建立行业发展研究机构,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政策、关键技术,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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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3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