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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2亿方缺口!厦门规划海砂开采规划区块9个,储量超2.25亿方!

发布日期:2023-03-01   浏览次数:

填补2亿方缺口!厦门规划海砂开采规划区块9个,储量超2.25亿方!

2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表示在全市建筑用石料露采矿山都已关停,且本轮规划不再设置建筑用砂石基地,供需缺口大。《规划》共设置海砂开采规划区块9个,储量超2.25亿方。其中2021-2022年出让3宗海砂采矿权,共计10790万方。剩余6宗海砂采矿权将根据用砂时序分期出让,资源储量共11800万方。

据中国砂石协会了解,厦门市海洋生态修复、重要基础设施以及重点项目对海砂的需求逐年剧增,特别是厦门新机场填海造地工程的需求量达到2亿方,缺口巨大出让的海砂资源将全部用于保障厦门新机场等重点项目用砂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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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与砂石行业相关内容如下:

全力推进“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建设闽南地区中心城市要求提高资源保障能力。随着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对普通建筑用砂石的需求仍将维持高位运行,可供建筑用石料开采的区域极为有限,全市建筑用石料露采矿山都已关停,且本轮规划不再设置建筑用砂石基地,供需缺口大,迫切需要充分利用周边其他城市砂石资源,加强对外调入渠道的保障,构建相对稳定的供应体系,同时推动我市建设工程施工产生砂石资源的利用,提高砂石资源保障能力。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①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化,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 规划期末(2025 年末)持证矿山总数控制在 15 个以内,其中海砂矿山总数控制在 3 个以内。②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 70%。本轮规划不再设置建筑用砂石矿山。二、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加强合法开采矿产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疑似违法采矿图斑现场核查率达到 100%,违法采矿行为的查处率 100%以上。三、探索推进建设工程施工产生砂石资源的利用随着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建设工程施工产生的渣土激增, 推动建设工程渣土中砂石资源的利用非常必要。探索建立建设工程施工产生渣土中可利用砂石的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落实国家对资源的所有权益,实现“建设工程渣土减量,砂石资源增量”,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四、全面完成关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提升,全面治理恢复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面积不低于 78.92 公顷。规划期全面完成同安凤南片区、禾山片区和翔安小光山片区、厦大翔安校区后山等关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其中同安凤南和翔安小光山片区 7 个关闭、废弃的建筑用石材矿山,采取工程措施实施治理,生态修复;同安禾山片区 2 个关闭、废弃矿山采取辅助再生,提供自然恢复条件的方式;翔安厦大翔安校区后山废弃矿坑以作为建设工程渣土消纳场为主,整体回填平整后,一张蓝图规划造地作为建设用地或复垦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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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厦门湾口海域海砂规划

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对海砂“两权合一”招拍挂出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厦门新机场填海造地工程用砂需求量大,随着城市建设进程推进,厦门市海洋生态修复、重要基础设施以及重点项目对海砂的需求逐年剧增,特别是厦门新机场填海造地工程的需求量达到2亿方。供砂点集中, 造地工程施工对供砂时间、强度有较高的要求,而我市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和省市重点项目分布较广,用砂需求的时序不一等综合特性,参考原分区各区块剩余(或估算)海砂资源量,对原厦门湾口海域C、D 矿区以及拟重新启动“两权合一”出让的 201501、201601、201701 海域的开采区块进行规划分区调整,共设置海砂开采规划区块 9 个,并根据用砂时序分期进行出让。1、原厦门湾口海域C矿区保留原厦门湾口海域 C 矿区范围,区块编号 C 矿区,设置区块面积6.93km²,估算海砂资源量约 2500 万方,规划期内拟进行出让。2、原厦门湾口201601海域保留原厦门湾口 201601 海域范围,区块编号 D 矿区,设置区块面积6.20km²,估算海砂资源量约 1600 万方,规划期内按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前期工作,展望期拟进行出让。3、原厦门湾口201501海域将原厦门湾口 201501 海域划分为 2 个区块,划定新矿区 2 个,区块编号 E 矿区、F 矿区,设置区块面积分别为 2.40km²、4.54km²,估算海砂资源量均约 1300 万方,规划期内按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分别开展前期工作,展望期拟进行出让。4、原厦门湾口海域D矿区及厦门湾口201701海域整合原厦门湾口海域 D 矿区及 201701 海域范围进行重新分区调整, 共划定新矿区 3 个,区块编号 G 矿区、H 矿区、I 矿区,设置区块面积分别为 3.97km²、4.66km²、4.75km²,估算海砂资源量分别为 2500 万方、2000 万方及 3100 万方,规划期内按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分别开展前期工作,展望期拟进行出让。本轮规划期内拟投放海砂采矿权 3 个(分别为厦门湾口 A、B、C 矿区),规划期末海砂采矿权数量控制在3个以内。根据省政府有关批复精神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厦门湾口海域海砂出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在规划期内对其他开采规划区块开展相关前期工作,为今后“两权合一”出让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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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3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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