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17 浏览次数: 次
砂石抽检有规可依,陕西省发布“机制砂石产品抽查细则”
2023年2月15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陕西省机制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陕西省砂石料(建设用碎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此次实施细则中机制砂及碎石的检验依据采用最新国标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GB/T 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由中国砂石协会和北京建筑大学等单位负责起草。新修订的两项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促进新形势下我国砂石产品质量提升和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相关文件详情如下:
陕西省机制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样数量60kg,其中检验样品30kg,备用样品30kg。
2、检验依据
表1 检验项目
3、判定规则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3.1依据标准
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
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陕西省砂石料(建设用碎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样数量160kg,其中检验样品80kg,备用样品80kg。
2、检验依据
表1 检验项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
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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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