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07 浏览次数: 次
砂石年开采总量2300万吨,大中型矿山比例达70%以上,山东日照发布矿产资源规划
日前,山东日照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日照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规划》中明确,到2025年,矿产资源年开采总量控制在4500万吨以内,其中建筑用砂石土年开采总量控制2300万吨以内。
日照市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是胶东经济圈的重要一员,又是鲁南经济圈、黄河流域地区的重要出海口,“十四五”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提出了新的要求。
——基础建设对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保障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时期,日照市以省市重大项目为牵引,全力抓开工、抓建设。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日照段、青岛至京沪高铁辅助通道铁路日照段、董梁高速、临日高速、沈海高速改扩建、日兰高速日照段扩容、国道518日定线日照段改建、省道225莒阿线日照段改建的规划或实施,对砂石类矿产资源的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合理规划砂石开采布局,加强砂石类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发挥矿业在基础建设中的先导和支撑作用。
——资源高效利用对矿产资源开发提出更高要求。建筑用石料和饰面用石材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需要加快相关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拓展装饰用石材的高端产业链,提高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和节约集约水平,推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矿业发展方式转变。
——生态文明建设对矿业绿色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十四五”是绿色矿业建设的关键期,必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妥善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发展地热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推进矿业经济生态化,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矿业,进一步发展绿色矿业。
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规模化开发水平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实施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年开采总量控制在4500万吨以内,其中建筑用砂石土年开采总量控制2300万吨以内,在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达到70%以上,采矿权总数量控制在70个以内。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严禁设置海砂、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等各类禁止矿种的采矿权。
按照科学开发、有序开发和综合开发的原则,结合日照市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对饰面用花岗岩、铜、金及多金属、钛铁矿、灰岩和白云岩等矿种矿山集中分布的区域进行合理划定,规划日照市重点开采区6处。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到2025年,全市矿产开发总量控制在4500万吨以内,其中:建筑用砂石土类2300万吨,通过新设、整合、关停等措施,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开采能力;在规划期内,矿山总数控制在7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70%以上。严格执行矿产开发准入门槛,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新建矿山必须是大型矿山。
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开发总量控制为2300万吨。其中东港区300万吨、岚山区500万吨、莒县1000万吨、五莲县500万吨。
规划期内通过矿产资源整合,压减小型矿山和小矿数量,增加大、中型矿山数量,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开采能力。对现有采矿权到期后达不到限定规模标准将予以关停。到2025年底,建筑用砂石土类矿山总数控制在25个。规划期内计划投放新的建筑用砂石土类矿山20个;矿山最低资源量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吨。
新建建筑用砂石土类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0年。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远离“三区两线”可视范围、植被覆盖率低、能整体开发的山体,要整体出让、整体开发,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
根据国家矿业政策和日照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现状,对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各区县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为了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合理利用,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际情况,对建筑用砂石土类的投放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矿山数量、矿区生态保护等进行宏观调控并以调控指标进行约束。
来源:日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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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3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