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06 浏览次数: 次
明确新增砂石开采量达1亿吨,浙江金华发布矿产资源规划
近日,浙江金华市自然资源局发布《金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中国砂石协会对规划中的砂石工作重点内容进行了梳理,以便砂石同仁及时了解砂石相关内容。
《规划》明确,到2025年,促进砂石集聚开采,全面推行矿地利用,打造砂石“保供稳价”体系;加强砂石后备资源调查,可供开发利用的高品质建筑用石料矿产空间分布情况基本查明;布局9个砂石集中开采区,有序投放一批大型建筑用石料采矿权,逐步形成4000万吨以上的年开采能力;推动5个砂石产业园区建设,构建浙中砂石行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预期新增可利用矿地面积指标1000亩,新增开采建筑用石料约1亿吨。
《规划》提出,到2025年,固体矿产采矿权数不超过69个,建筑用石料采矿权数不超过43个。大中型矿山比例70%以上,建筑用石料矿山大中型比例80%以上;全面提高资源利用率,“三率”水平达标率95%以上;推进无尾、无废矿山建设,尾矿、废石综合利用率90%以上;矿业绿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应建绿色矿山建成率95%,力求新增7个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打造2个绿色智能化标杆矿山,同步探索地下和露天智能化矿山建设,推动3个乡镇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试点建设,带动浙中矿业绿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规划》指出,优化集中开采区布局,促进石料矿集聚开采,差别化提升开采规模。优先保障武义、磐安、婺城、兰溪等山区县的设矿需求。鼓励科技创新,提升自动化程度,强化集中开采区内大型矿山与机制砂配套建设,推动砂石产业园区建设,整体提升开发利用水平。
《规划》提到,建设建筑用石料矿集中开采区,全面落实2个省级集中开采区。围绕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需要,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交通条件、环境承载等因素,合理布局划定7个市级集中开采区。新设经营性建筑用石料矿山均须位于集中开采区内,且需要配套相应生产规模的机制砂生产。
《规划》明确,建筑用石料实行分区差别化控制最低开采规模,工程建设、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类采矿权,可不受最低开采规模限制。到2025年,所有矿山大中型比例达到70%以上,其中建筑用石料矿山大中型比例达到80%以上。
《规划》提出,坚持采矿权数统筹调控。加强上下联动,严格执行采矿权出让计划制度,有序投放采矿权,多措并举确保砂石价格基本稳定发展。谨防市场过热,建筑用石料采矿权数采取“县级基数+市级预留”和“年度出让计划”的双控措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纳入管理(武义、磐安、婺城、兰溪除外)。各县(市、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采矿权总数,合理制定和上报年度出让计划,规划期内确需增加采矿权总数的,可向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分配预留指标。
《规划》提出,强化工程建设项目采挖石料监管强化政府立项、公开处置和过程监管,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采挖石料源头追溯。规范工程采矿管理,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采挖石料项目地质资料汇交和报备机制,探索建立资规、建设、交通、行政执法等多部门共同监管责任机制。
《规划》提出,建筑用石料保障工程以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发挥砂石集中开采区资源、交通、环境承载等优势,投放一批大型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确保集中开采区年开采能力达到4000万吨以上。统筹工程建设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挖石料,多渠道加大石料供应。推动5个集石料开采、机制砂加工、制造(混凝土、预制构件)一体化产业园区建设。
《规划》提出,推动“兰溪岭坑山萤石矿”、“浦江张官村石料矿”2个矿山开展无人采矿、无废矿山和智能化矿山等科技创新,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绿色发展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以标杆带动全市矿业绿色开发水平整体提升。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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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3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