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28 浏览次数: 次
建设用砂年需求近4000万吨,该地力争今年机制砂使用比例超50%!
据中国砂石网获悉,近日,浙江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22年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从建材行业数字化、净化天然砂示范创建、提高机制砂应用比例等16个方面对2022年地方建筑材料的管理工作进行阐明。《工作要点》指出:
✦ 要全面落实《宁波市净化天然砂示范基地(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按照力争2023年6月底提前全面完成市级净化天然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目标要求,全面推动净化天然砂示范创建工作。
✦ 引导建设用砂经营企业采购来自合法砂源地的建设用砂,进一步保障建设用砂稳定的市场供应和合格的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机制砂应用比例。
✦ 抓紧制订《宁波市混合砂生产和应用技术规程》等系列地方标准,确保高质量建设用砂持续稳定供应,加快建成机制砂和净化天然砂共同支撑的建设用砂保障体系,力争2022年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机制砂使用比例稳定在50%以上。
✦ 出台《关于加强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地方建筑材料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固废再生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并强化监督检查,稳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助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据中国砂石网了解,宁波市建设用砂需求量每年为3500万吨至4000万吨,为满足建设需求,宁波市多措并举,力促建设用砂产业健康成长,机制砂的替代率不断提升。
原文如下:
2022年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住建担当;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绿色低碳发展为方向、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全力做好我市地方建筑材料行业发展和质量监管工作,切实为建设美丽宜居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优质可靠的建筑材料,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扎实推进地方建材行业数字化改革。落实预拌混凝土“甬砼码”数字化监管常态化要求,以电子合格证为唯一身份标签贯穿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全过程,实现预拌混凝土质量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形成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预拌混凝土数字化监管“宁波经验”。推动“甬砼码”数字化监管向预拌混凝土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全面完成建设用砂管理微应用的推广应用,基本完成装配式部品部件管理微应用的系统研发和试点应用。加强“甬砼码”多跨协同能力建设,打造建材领域多跨场景协同应用的样板。
二、全面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认真贯彻《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细则(试行)》,依托“甬砼码”加强对混凝土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全过程质量闭环监管,制订建设用砂、石供应合同和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示范文本,逐步推行预拌混凝土试样唯一性标识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预拌混凝土高质量稳定供应。按照《宁波市建筑材料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产能控制。借鉴工业领域消化产能过剩的经验,探索通过市场化等手段消化预拌混凝土行业产能过剩的措施。结合中央、省环保督察要求,早抓严抓,从基础抓起,制订出台《宁波市“十四五”期间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紧盯试验室配置和运行、出厂检验、专用车辆管理、清洁生产等关键节点和关键问题,加大“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力度,持续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整治专项行动,促进预拌混凝土规范发展。启动沥青混凝土的质量监管研究工作。
三、高标准做好净化天然砂示范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宁波市净化天然砂示范基地(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按照力争2023年6月底提前全面完成市级净化天然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目标要求,运用数字化监管技术,全面推动净化天然砂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开展县级净化天然砂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县级净化天然砂示范企业创建目标。顺应增值税征收规范监管要求,引导建设用砂经营企业采购来自合法砂源地的建设用砂,进一步保障建设用砂稳定的市场供应和合格的产品质量。
四、进一步提高机制砂应用比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价格的杠杆作用,抓紧制订《宁波市混合砂生产和应用技术规程》等系列地方标准,并以此为引领,扩大机制砂推广应用成果,促进预拌混凝土等生产企业提高机制砂使用比例,确保高质量建设用砂持续稳定供应,加快建成机制砂和净化天然砂共同支撑的建设用砂保障体系,力争2022年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机制砂使用比例稳定在50%以上。在机制砂(石)生产企业中,结合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开展的“数字矿山”建设,开展从源头上加强机制砂(石)的产量和质量监管机制研究,推动高品质机制砂规模化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稳定。
五、推进预拌混凝土监管向装配式部品部件延伸。以预制管桩(片)质量监管为切入点,从全产业链角度研究装配式部品部件企业产品质量监管措施,推进企业加大建设用砂(石)原材料、自备预拌混凝土关键生产环节的全流程、全要素监管力度。全面加强预制管桩、小箱梁、管片等预制构件产品质量监管,制订出台《关于加强预制构配件行业规范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暂名),补齐监管短板,实现预拌混凝土全链条监管。鼓励预制管桩企业按照工业化、标准化和数字化监管要求,开展“未来工厂”建设试点,探索制订《宁波市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未来工厂”评价标准》,引导预制管桩率先建成数字化产业。
六、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着力培育绿色建材产业,筹备成立宁波市绿色建材认证技术委员会,加大技术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产品申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标识,力争全市范围内新通过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产品超过3种。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出台《宁波市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绿色建材基本要求标准》,制订《宁波市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初步形成适宜的绿色建材采购标准。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采用绿色建材的市场化机制,进一步提高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
七、切实加强预拌砂浆的应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进一步研究推动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结合预拌砂浆行业发展特点,进一步研究加强和规范预拌砂浆管理的措施,提高预拌砂浆产品质量。重点开展预拌保温砂浆的应用监管,加大对保温砂浆产品的质量抽查力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切实规范预拌砂浆的应用。研究自流平砂浆的推广应用和监管措施。探索预拌砂浆企业试验室管理有关规定。
八、建立健全散装水泥监管机制。全面启动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排查工作,摸清底数,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发展和监管对策措施。探索制订出台《宁波市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管理暂行规定》,消除散装水泥监管盲区,确保符合产品质量的水泥应用于预拌混凝土等建材产品。积极引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下乡,鼓励农村建房和家庭装修使用预拌砂浆,进一步提高水泥散装率。
九、探索推动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新能源化改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推进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新能源应用工作。会同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制订出台《宁波市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新能源化改造工作方案》,推动国Ⅲ及以下的柴油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加快淘汰,鼓励国Ⅳ及以上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有序淘汰,促进新增和更新的新能源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比例逐步加大。
十、加强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工作。深化地方建材管理制度重塑和流程再造,探索建立进一步强化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制度措施。以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以建筑外墙渗漏水和脱落问题为导向,推动培育壮大陶料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多孔砖市场,顺应75%节能率控制要求,充分利用各类建材的性能和优势,逐步加大对住宅外墙强制推广应用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或烧结多孔砖的力度,从建筑材料应用方面缓解建筑外墙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步推进自保温墙体材料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质量监管,加快运用数字化监管技术,通过优胜劣汰,进一步提高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行业的质量水平。
十一、稳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出台《关于加强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地方建筑材料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固废再生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并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建设工程再生产品使用比例稳步提升。督促指导各区县(市)落实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通过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和个性化服务,加快培育上规模、有示范意义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基本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数字化监管需求研究、平台开发等基础性工作,为推动数字化监管奠定基础,助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十二、切实加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大建筑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力度,进一步简化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程序。对已取得《浙江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证书》的建筑新材料取消核发《宁波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推广登记证书》,强化对首次进浙江省且直接进宁波市的建筑新材料的技术把关力度,确保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达到应用水平和要求的建筑新材料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广泛应用。统筹推动建筑新材料应用和勘察设计行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规范建筑新材料专家论证机制,统筹并整合施工图设计中首次应用的建筑新材料专家论证工作,通过运用平台论证手段,进一步规范专家论证行为,推动符合勘察设计法规规章要求的建筑新材料应用,按照“最多论证一次”和“论证即推文”的要求,确保建筑新材料的应用安全。
十三、按时完成建材领域“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重点对照2021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和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化生产不到位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时限,督促各区县(市)加大剩余未销号问题的整改推进力度,逐一分析原因,强化跟踪问效,倒排时间计划,确保所有问题于2022年底前按时整改销号。同时,以常抓不懈、常态长效为原则,形成并落实建筑材料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发现、主动整改”的闭环解决机制,确保地方建筑材料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组织做好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验收等指导服务工作,全面实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
十四、加强地方建材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标准和要求,结合预拌混凝土行业的不同特点,加快完善预拌混凝土行业信用制度,研究制订《宁波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市场主体专项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探索以预拌混凝土行业的信用体系为纽带,引领并带动地方建材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加快营造“诚信受奖、失信受罚”的行业氛围。启动新型墙体材料、预制管桩等装配式部品部件、建设用砂等建筑原材料等不同地方建材行业的信用体系研究,加快构建从质量和市场两端发力的地方建材行业监管体制和机制,防止地方建材行业的恶性竞争,形成有序竞争的良好局面。
十五、积极做好为企服务和行业党建工作。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等实践活动,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筹划组建建筑材料各行业协会联合党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充分考虑到地方建材行业协会规模小、力度弱、数量多的特点,结合不同的行业特点,探索委派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专业知识好的人员同时兼任不同地方建材行业协会秘书长一职,探索小散协会管理新模式。
十六、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行业发展的根本。加大人才外部赋能力度,通过邀请高等院校、行业专家、标准主编等专家,加大对行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行业协会或组织开展行业“大比武”,以赛代练,促进企业练好“内功”,提高企业培养人才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水平。进一步规范行业关键岗位、关键人才的基本素质要求,通过规范试验室以及数字化技术应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要求,增强企业重视人才的意识。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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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2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