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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山东海砂基准价首次制定,采矿权、探矿权基准价7.7万元/方!

发布日期:2021-12-22   浏览次数:

聚焦!山东海砂基准价首次制定,采矿权、探矿权基准价7.7万元/方!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7〕1号)要求,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应结合矿业经济发展形势进行调整,原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当矿产品销售价格上浮或下滑幅度超过(含)20%及时调整。

日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基准率制定(调整)结果(征求意见稿)》,包括以下矿种:海砂、煤、铁、钛铁矿、地热、金、银、铜、铅、钼、稀土、金刚石、石墨、岩盐、矿泉水、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二氧化碳气、萤石等20个矿种,其中煤、铁、金、岩盐等4个矿种同时制定基准率。其中,海砂、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萤石、二氧化碳气等6个矿种的基准价以及煤、铁、金、岩盐等4个矿种的基准率为首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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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基准率制定(调整)工作由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组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矿种类别将20个矿种进行分组后,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要求、预期成果及具体工作安排。

二是按照政府采购要求,于2021年9月16日组织竞争性磋商,确定了具体的承担单位,分别制定了基准价/基准率工作方案,并于9月30日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确定2021年9月30日为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基准率制定基准日:

第一组:(能源矿产):煤、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由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第二组(金属矿产、稀土):铁、钛铁矿、铜、铅、钼、稀土,由山东大地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承担;

第三组(贵金属矿产):金、银,由山东天平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第四组(非金属矿产):海砂、金刚石、岩盐、石墨、萤石,由济南大山矿业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第五组(水气矿产):地热、矿泉水、二氧化碳气,由山东新广信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承担。

三是组织召开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基准率制定报告审查研讨会。11月23日至25日,分组审查验收了5家承担单位编写的20矿种的基准价、4矿种的基准率制定报告,与会的17位审查专家从技术层面上进行了把关,进一步确定了统一的编写大纲,明确了修改完善要求。

四是按照审查研讨会议要求,与山东省前次基准价进行了结果对比分析。与前次基准价相比,本次基准价大都略有提高(具体见附件1中对比表);增加了伴生矿产调整系数为基准价的7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GB/T17766-2020)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按新的储量分类标准对探矿权资源量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山东省采矿权市场基准价推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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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探矿权市场基准价推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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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采矿权市场基准价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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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探矿权市场基准价调整系数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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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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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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