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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全省矿产10亿吨/年开发量,建筑用砂石5亿吨!

发布日期:2021-10-22   浏览次数:

高度重视!全省矿产10亿吨/年开发量,建筑用砂石5亿吨!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指导今后五年山东省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战略性、指导性文件。规划中的自然资源是指全省行政辖区内的土地、海洋、森林、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规划》共三大部分、12个章节,规划期为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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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发展方面,《规划》指出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找矿增储、合理布局、调控总量、优化结构、资源配置、节约利用为手段,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转型升级。

一、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统筹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关系。大力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区域布局,重点推进鲁东金及石墨资源区、鲁中南铁及建材非金属资源区、鲁西南煤炭资源区和黄河流域(山东段)油气地热资源区4个分区建设。落实国家级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重点勘查区和重点开采区,加强矿业权投放,加快形成保护优先、功能合理、管控有力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

二、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严控总量

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高效利用”的要求,对全省主要开采矿种设定预期性总量调控指标,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到2025年,全省矿产年开发总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年产石油保持在2500万吨左右、煤炭1亿吨、金矿石3000万吨、铁矿石3000万吨、水泥用灰岩1亿吨、建筑用砂石5亿吨。进一步压缩小型矿山数量,推进资源整合,全省固体矿产矿山控制在1000个以内。

严格准入

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结合全省矿山开采现状,提升重点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到2025年,全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5%。支持矿山企业开展高附加值产品研究与开发,推动产业链由低端向高端延伸。合理制定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储量、开采规模、经济指标等方面,明确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节约利用

严格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管理,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和二次能源及有用矿物元素的再利用,推广无尾无废矿山建设。支持开展1000米以下深部开采技术研究。

差别管理

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严禁在“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设置露天开采建筑石料采矿区。实施清洁能源倍增行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三、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引领带动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鼓励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推动新建矿山合理布局,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通过建设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绿色矿山,加快形成绿色矿业格局。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

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到2025年全省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小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70%。

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创新绿色发展管理机制,推动莱州—招远、邹城市、滕州市和平阴县4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强化考核评估,加强典型经验、先进模式、标准规范、政策制度的总结与推广。

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新机制

坚持转方式与稳增长协调推进,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制定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激发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建设智慧矿山

引导全省矿山企业开展矿山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借助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5G等新型数字化技术,打造全线智能新矿区,实现矿山安全、绿色、高效的智能化管理。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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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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