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 次
所有河道(河段)拟均划定为2022年度河砂禁采区!
2020年11月,广州市水务局公布了《划定2021年度省主要河道(广州辖区内)和广州市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在13个河道(河段)划定了河砂禁采区,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发布征求《关于划定2022年度黄埔区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通知,征求广州黄埔区2022年的河道采砂工作相关意见和建议。
黄埔区水务局关于征求《关于划定2022年度黄埔区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实施<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粤水建管〔2012〕172号)有关规定,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拟定了《关于划定2022年度黄埔区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有修改意见的,请于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210水利科,联系人:卢工,电话:020-82111799,电子邮箱:swjslk@gdd.gov.cn)书面意见应具备以下条件:1.详细修改说明书面意见应具备以下条件(如缺项将作为无效意见处理):1.详细修改说明;2.依据文件、论证文件;3.相关数据;4.属个人意见的,应当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属单位意见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划定2022年度黄埔区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关于划定2022年度黄埔区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实施〈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粤水建管〔2012〕172号)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河道河砂蕴藏、河床演变、水情、工程安全、水环境等情况,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将2022年度黄埔区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公告如下:
一、省、市管河道(河段)2022年度河砂禁采区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二、辖区内所有河道(河段)划定为2022年度河砂禁采区。
三、对以上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其他相关部门许可的河道整治及航道疏浚工程除外)。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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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