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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行时——吉林省发布《方案》并建立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

发布日期:2020-07-24   浏览次数:

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行时——吉林省发布《方案》并建立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

 

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吉林省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近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关于促进吉林省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依据《实施方案》将建立吉林省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

《实施方​案》强调:

——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加快推动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在工程设计时优先考虑使用机制砂石,优先选用大型机制砂生产基地的产品。

——优化机制砂石开发布局。统筹资源禀赋、经济运输半径、区域供需平衡等因素,科学规划矿山开采布局,积极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支持重点区域投放大型砂石采矿权。在引导中小砂石企业合规生产的同时,通过市场化办法实现砂石矿山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建设绿色矿山。

——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加强土地、矿山、物流等要素保障,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引导各类资金支持骨干项目建设,推动大型在建、拟建机制砂石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增加优质砂石供给能力。

——降低运输成本。推进砂石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促进公、铁、水等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对年运量 150 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应按规定建设铁路专用线。

——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打造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共同打击非法盗采行为。

——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各地要按照《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河道采砂规划,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进行集约化、规模化开采。

——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积极总结推广河道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相关工作,推进河砂开采与河道治理、航道建设养护相结合的疏浚砂综合利用机制。

——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

——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清理不合理的区域限制措施,增加再生砂石供给。

——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整体修复区域内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的修复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依法依规对外销售。

在制定发布《实施方案》的同时,吉林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吉林省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吉林省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厅、省政数局、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长春海关、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内设机构组成,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综合调控处为具体工作牵头单位。

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加强吉林省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跟踪分析研判市场供求变化;在信息共享基础上,及时向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提示预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指导各地及时发布本领域砂石市场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早做出反应,稳定市场预期。

做好信息监测和报送,具体分工如下:

(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监测分析重点工程项目砂石需求和保障情况。

(二)省工信厅负责监测分析机制砂石重点企业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

(三)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监测砂石土矿山采矿权投放、产能产量情况。

(四)省水利厅负责监测分析河湖砂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

(五)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吉林省发改委表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先立后破,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合理控制河湖砂开采,逐步提升机制砂石等替代砂源利用比例,优化产销布局,加快构建区域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实施方案》的发布以及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将积极推动吉林省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来源:吉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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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0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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