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 协会标准参编单位确认函

发布日期:2017-09-20   浏览次数:

关于《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

协会标准参编单位确认函
 

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家对天然砂石资源限采和环保力度不断加大,传统采砂企业转为生产机制砂石。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机制砂石企业建立检验室已是当务之急。中国砂石协会第七届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研究决定编制《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协会标准。

协会秘书处于2017年8月1日印发了“关于征集《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协会标准参编单位的函(中砂协函[2017] 35号)”,经对申请和推荐的参编单位进行遴选,拟定: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西安瑞德宝尔建材有限公司、邢台县蕴鼎建材有限公司、河南辉县市资源运营管理局、枣庄鑫金山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建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混凝土骨料事业部、繁昌县长安石料有限公司、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新乡市鼎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协会标准参编单位。如贵单位同意,请填写《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参编单位确认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9月底前传真或发邮件至协会秘书处。

特此

《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参编单位确认表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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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参编单位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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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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