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3-26 浏览次数: 次
中国砂石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韩继先于3月21日-23日到福建调研,了解砂石出口近况,听取、协调相关企业各方意见和协助解决港口建设费等有关问题,中国砂石协会副秘书长、福建省砂石协会秘书长陈永祯陪同调研。
22日上午,韩秘书长在福州召开了福建省砂石出口有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福州永辉砂石有限公司、福建中豪砂石有限公司等四家对台天然砂出口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由于出口台湾天然砂价格差异等方面的原因,台湾地区已加大机制砂进口,大幅减少天然砂进口,对台天然砂出口企业面临经营困难。韩秘书长指出,机制砂替代天然砂对台出口是必然趋势,目前要协调、理顺石粉与天然砂对台出口价格的同时,要坚决制止无权对台出口企业违规的石粉掺天然砂出口现象。
随后,韩秘书长又与宁德市升港砂石开发有限公司、厦门新起点砂石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就对台出口机制砂广泛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共识。韩秘书长希望机制砂出口企业和天然砂出口企业之间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谋划双方的合作机制,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下,实施对台砂石出口方略,力求机制砂出口企业与天然砂出口企业和谐共赢。
例如:协调、理顺天然砂与机制砂(或碎石)价格体系;积极争取海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将天然砂与机制砂(或碎石)同船分舱运载对台出口,降低运作成本,避免台湾进口方运输船舶压港和码头堆场积压。
22日下午,韩秘书长一行前往闽侯县的福州恒忠砂石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现场考察、调研,并与公司负责人座谈、交流。
23日,韩秘书长汇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福建海事局稽征处负责人前往宁德调研,就机制砂对台出口缓征港口建设费问题进行研讨。
在察看宁德市升港砂石开发有限公司机制砂石生产和码头装卸现场后,在宁德海事局召开了港口建设费调研座谈会。韩秘书长作为行业代表首先介绍说,目前福建对台出口的机制砂是碎石筛选出来的小于5mm的粉末(石粉),应与碎石一样属于低值货物缓征港口建设费范围,并建议将“黄砂、碎石”以及机制砂等统一定义为“建设用砂、石”列入低值货物缓征港口建设费。随后,宁德市升港砂石开发有限公司陈光远总经理、厦门新起点砂石进出口有限公司侯衍臣董事长和福建省砂石协会陈永祯秘书长相继就这一问题阐述了观点和意见。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稽征处崔处长在听后大家的发言后表示,近期在收到中国砂石协会有关这一问题诉求的函件后部司领导很重视,这次特派我们到现场考察、调研,听取意见,经查实际情况与协会和企业反映的一致。
由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征收港口建设费是一项新任务,还在逐步完善,尤其是对砂石行业情况不甚了解,设定征收产品名称有待研究。缓征低值货物港口建设费,目的是为了减轻相关企业的负担,这次调研回京汇报,将尽快对此问题给予研究和合理的回复。
韩秘书长在福建期间,还就机制砂生产示范基地、完善砂石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设用砂》国家标准GB/T 14684-2011《建设用碎石、卵石》国家标准GB/T 14685-2011的宣贯培训以及配合海关辨析、检测机制砂等问题与福建省砂石协会负责人交换意见,希望地方协会协同中国砂石协会共同做好近期有关工作。
福建省砂石协会秘书处
2012年3月26日
分享:
中国砂石协会
2012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