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8-01 浏览次数: 次
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行业部函[2007]13号,砂石协会发函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起草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各会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本次修改稿中关于砂石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有所增加,即建材及非金属矿项目类别中的第1项,土砂石开采在10万立方米/年及以上的项目需要编制并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如看全文请直接登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zhb.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该文),请各方面研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并附理由,砂石协会将汇总并研究提出有关砂石协会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于5月10前将书面意见(文字和电子邮件)反馈到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砂石协会函详见协会通知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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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