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16 浏览次数: 次
采矿权收益分11年缴清!江西参照“10号文”出让年产700万吨砂石矿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对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该矿资源储量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储量14350万吨。年生产规模700万吨,出让22.5年,起拍价3.157亿。
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参照了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10号文要求: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且不高于2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
本宗矿权出让公告中要求当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的20%,余下的80%均分11年缴清,前十年每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的7% , 第十一年缴清余额。
在出让须知中明确了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方式:
(1)竞得人凭《矿业权出让合同》和江西省税务局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生成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缴费须知》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自行申报缴纳本次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2)成交价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一次性全部交纳出让收益;成交价1000万以上的,需分期交纳的,首次交纳比例不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且不低于1000万元。剩余部分可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年度交纳,按照探明的资源量/储量规模,交纳期限最长不超过:大型:10年(含本数,下同);中型:5年;小型:3年。
(3)竞得人未按规定足额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按2‰每日的标准加收滞纳金,同时,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九江市采矿权出让网上挂牌公告(赣自然资网交矿[2023]GA003号)
根据《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委托,九江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采矿权。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出让人: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
(二)地址:九江市柴桑区庐山北路89号
(三)采矿权概况(详见下表):
二、报名、交易时间及电子保函
(一)报名时间:自2023年05月06日16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16日16时00分。
(二)交易时间:
挂牌时间:自2023年06月06日10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20日10时00分止;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自2023年06月20日10时04分起。
(三)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必须开立电子保函,方可参与网上竞买活动,电子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四)电子保函金额:竞买申请人须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开立电子保函,该宗采矿权电子保函金额为壹亿贰仟万元整(大写)(¥12000万元) ,期限不少于6个月。具体办理条件及流程,竞买申请人可详见竞买申请订单、并咨询相关银行。温馨提示:为避免错过报名时间,建议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10个工作日之前办理电子保函,以确保电子保函在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已开具并生效。若竞买人为首次办理电子保函业务,需提前在银行办理开户及咨询涉及业务的相关手续。
三、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一)起始价:叁亿壹仟伍佰柒拾万元整(大写)(¥31570万元),(无底价挂牌)。
(二)增价幅度:1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初次报价不得高于增价幅度的十倍。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后,通过“江西省税务局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 ,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向柴桑区税务局自行申报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的20%,余下的80%均分11年缴清,前十年每年7月30日之前向柴桑区税务局自行申报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的7% ,第十一年缴清余额。上述费用,采矿权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滞纳金。
2. 采矿权人应严格按照《朗山矿区三合一方案》和《朗 山矿区开采加工项目规划方案》要求进行采矿作业和生产加工, 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8 号) 文件要求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做好矿山开采“四定” (定界、定量、定时、定开采方式) 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3. 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1〕38 号) 要求,制定并提交《柴桑区朗山矿区绿色矿山规划》报主管部门审核,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 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过程中,依照《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赣自然资规〔2019〕2 号) 文件规定,设立矿山生态修复基金账户,按相关标准和要求计提生态修复基金, 并按照《朗山矿区三合一方案》对矿区进行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
4. 矿山企业必须自费推行智慧矿山和智能管矿建设 (与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分局自然资源智慧监管平台接通) ,构建数据存储与分析平台和矿山物联网平台,采用高效采矿技术、三维建模、智能管矿系统、一体化调度系统、安全监测系统、大数据采集系统、生产协同管控,做到理念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式方法,最终实现矿山的安全、绿色、高效开采。
五、交纳交易服务费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交纳
1、交纳采矿权交易服务费
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从网上交易系统在线打印《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费通知书》,并按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由竞得入选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交易服务费由竞得入选人全额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表1。
2、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1)竞得人凭《矿业权出让合同》和江西省税务局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生成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缴费须知》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自行申报缴纳本次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2)成交价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一次性全部交纳出让收益;成交价1000万以上的,需分期交纳的,首次交纳比例不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且不低于1000万元。剩余部分可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年度交纳,按照探明的资源量/储量规模,交纳期限最长不超过:大型:10年(含本数,下同);中型:5年;小型:3年。
(3)竞得人未按规定足额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按2‰每日的标准加收滞纳金,同时,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六、其他 竞买申请人应全面仔细阅读《采矿权出让网上挂牌须知》,了解该采矿权详细情况和要求,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可与拟出让采矿权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系。
七、矿山相关图片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2-8175077
联系人:刘兆仙
九江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
2023年05月06日
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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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3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