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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吨成本1.1元,浙江年产1200万吨砂石矿出让,却不允许生产普通砂石料!咋回事?

发布日期:2022-12-28   浏览次数:

每吨成本1.1元,浙江年产1200万吨砂石矿出让,却不允许生产普通砂石料!咋回事?

 

12月27日,浙江省挂牌出让丽水市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二期第一阶段开发项目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该矿资源储量3348.48万吨,年产1200万吨,出让年限为4年,起拍价3700万元,每吨成本约为1.1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出让公告中提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二期第一阶段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的要求实施生产活动。本矿区岩石经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测试分析,岩石抗压强度8.5~31.2MPa,均不符合普通建筑用石料质量要求,只能作为宕渣使用。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采矿权竞得人无须支付政策处理费用。

同时,公告中还提到,竞得人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基金总额为1346.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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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二期第一阶段开发项目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浙资交矿公告〔202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6 号)、《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发〔2013〕7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1号)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浙江省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二期第一阶段开发项目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二期第一阶段开发项目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

2、矿区位置: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

3、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矿产代码:83978)

4、矿区范围:由315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2.37平方千米,矿区开采标高自+273.27米至+180米,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年(含一年基建期)

6、生产规模:1200万吨/年

7、矿区资源储量:根据杭州南北矿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省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二期第一阶段开发项目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勘查报告》以及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的《〈浙江省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二期第一阶段开发项目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勘查报告〉评审意见书》(绍鑫审〔2022〕29号),矿区范围内宕渣矿体(砂砾岩+泥质粉砂岩+英安玢岩)控制资源总量为1358.52万立方米(3348.48万吨)。其中,中风化矿石控制资源量799.03万立方米(2024.39万吨),强风化矿石控制资源量478.72万立方米(1184.36万吨),全风化矿石控制资源量80.77万立方米(139.7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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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营利法人资格。

2、列入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不认定为适格投标人或竞买人。

3、采矿权竞得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当地成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申领采矿许可证及办理相关手续。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3、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二期第一阶段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的要求实施生产活动。本矿区岩石经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测试分析,岩石抗压强度8.5~31.2MPa,均不符合普通建筑用石料质量要求,只能作为宕渣使用。本采矿权因开采产生的地表剥离物及尾泥,不得随意倾倒,固废堆放场所由政府指定。

4、竞得人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基金的缴纳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具体要求执行,基金总额为1346.91万元。

5、按《浙江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建设指南(试行)要求》,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加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污水必须零排放,采取雨污分流,过水通道、尾泥压滤和主要生产设备封闭等措施。

6、本采矿权到期后不再延续,未开采的剩余资源量由政府无偿收回。

7、矿区范围内共有4个机械开采区,总面积约0.66平方千米。机械开采1区范围为J199~J231-a1-a2-a3-J199,面积约0.17平方千米;机械开采2区范围为a4-J288~J305-a5-a4,面积约0.23平方千米;机械开采3区范围为J2~J29-J2,面积约0.16平方千米;机械开采4区范围为J61~J107-J185~J190-J61,面积约0.10平方千米。

四、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1、挂牌文件获取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kyq.zjgtjy.cn/),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2、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29日。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1月30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2月9日11时00分止。

3、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1月30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2月10日15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

1、参与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时无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以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以下简称“银行保函”)的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1200万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网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2、竞价规则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7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1、矿业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由竞得人自行向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申报缴纳。

2、政策处理费用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采矿权竞得人无须支付政策处理费用。松阳县赤寿乡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3、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七、注意事项

1、采矿权竞得人须在《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矿区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2、采矿权人在开采前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在六个月内自行拆除矿区资产,无补偿。如未及时拆除,视为采矿权人违约。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政策性关闭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不视为出让人违约,出让人应当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0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按剩余开采年限(或开采量)退还相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其他直接损失的补偿由采矿权人与相关方协商处理。采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4、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5、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请竞买人踏勘核实,费用自理。

6、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7、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8、联系方式(1)出让人及实地踏勘联系人: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78-8064178,地址:浙江省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2号。(2)交易机构及技术保障: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88877395、88877263,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3)银行保函业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5191;中国工商银行,联系电话:0571-28988008;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571-85010344;中国农业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3282;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联系电话:0571-56014142;上述银行在浙江省范围内的网点均可办理。(4)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sgtzykey,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楼。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特此公告。

出让人: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7日

来源: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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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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