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18 浏览次数: 次
年产700万吨!均价0.48元/吨,储量约2.6亿吨砂石矿出让,起价1.24亿!
近日,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德化镇出让干田大山2.587亿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起始价1.24亿元,年开采规模700万吨/年,拟出让年限为30年(含基建期)。根据出让文件规定,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涉及土地、山林、道路、电力设施等使用权属以及安全、环保、水保等相关手续及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另行支付,付清相关费用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宁洱县德化镇干田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宁政采出让〔2022〕12号 )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云政发〔2015〕49号)《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和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普国土通〔2011〕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宁洱县人民政府批准,以挂牌方式出让宁洱县德化镇干田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人为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出让人委托宁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宁洱镇宏远路34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洱县德化镇干田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宁洱县德化镇干田村与窝拖村交界处
资源储量:已编制地质普查报告,资源储量2.587亿吨,可采储量2.45765亿吨。
开采标高:1940米至 17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采矿权,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组织实施,严格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
拟出让年限:30年 (含基建期)
年开采规模:700万吨/年
起始价:12417.6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注册资金一般不少于5000万元,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的,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凡参与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人,必须作出自行解决竞买标的后续涉及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相关费用的书面承诺;
(三)竞买人或其下属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
(1)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被追责的情况;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5)无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未满2年的情况;
(四)以上(一)(二)(三)竞买资格条件审查合格后,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3730万元。本次采矿权的竞买保证金缴纳使用银行转账方式,须从拟报名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17时30分。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时间为准,保证金交纳账号:账户名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洱支行账号:53050168614200000149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采矿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五)竞买人必须单独竞买,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8月11日—2022年08月25日
地点: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开标室)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8月10日内(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持有效证件到宁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领取出让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持缴纳保证金的凭证,到宁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报名,报名成功后取得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本次出让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2022年08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出让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执照证件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涉及竞买申请、承诺事项的其他资料要求提交原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证明材料;
4.凡参与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人,必须作出自行解决竞买标的后续涉及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相关费用的书面承诺;
5.竞买人或其下属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的证明材料;
6.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7.保证金缴纳凭证(竞买保证金为3730万元);
8.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的承诺书;
9.其他根据出让人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风险提示
(一)出让人于2022年8月10日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前往实地踏勘、核实矿体情况,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资源储量出让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或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二)本次出让收益金不含乡、村组及农户的各项补偿款、道路维护费,不含自然资源部门应收取的采矿权占用费、不含办理采矿许可证需要编制资料费用,不含其他部门应收取的税收及其它规费等;
(三)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涉及土地、山林、道路、电力设施等使用权属以及安全、环保、水保等相关手续及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另行支付,付清相关费用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十一、其他内容
(一)采矿权投资属风险投资,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二)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采矿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且在《采矿权许可证》颁发前按照通过评审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三方”监管账户足额缴存复垦费用。未在宁洱县注册的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需在宁洱县注册具备独立法人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矿山建设期间必须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四)本公告由宁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解释。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宁洱镇宏远路34号,联系人及电话:徐云祥,0879-3232401;宁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宁洱镇团结路5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联系人及电话:付翔,0879-3321166。
本公告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来源: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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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2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