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15 浏览次数: 次
6.38亿起拍!福建一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处置权拍卖
近日,福建福安市出让福州港白马港区坪岗作业区4#5#泊位后方陆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起始价63800万元,土石方总量约为1776.85万m³,其中土方量278.79万m³,石方量1498.06万m³;以土石方总量计算单价为35.9元/方,以石方量计算单价为42.59元/方。根据文件备注:剩余土石方生产产品为建筑用石料,鼓励生产机制砂,不得生产饰面石材。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州港白马港区坪岗作业区4#5#泊位后方陆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福安市人民政府(安政文[2022]174号)批准,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福州港白马港区坪岗作业区4#5#泊位后方陆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为福州港白马港区坪岗作业区4#5#泊位后方陆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
名称:福州港白马港区坪岗作业区4#5#泊位后方陆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
位置:概略地理坐标:东经119°43′44″,北纬26°43′18″。
剩余土石方量:土石方总量约为1776.85万m³,其中土方量278.79万m³,石方量1498.06万m³。
处置期限:48个月
保证金:6000万元
起始价:63800万元
每次增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备注:剩余土石方生产产品为建筑用石料,鼓励生产机制砂,不得生产饰面石材。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竞买人应为遵守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
三、本次拍卖出让采用增价出让方式,不设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11日到福建天立拍卖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可提出书面申请。本次处置权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 17时前汇入拍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将在2022年7月12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处置权拍卖会时间定于2022年7月12日10时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拍卖厅举行。
六、本次拍卖处置权的竞买人必须达到3人以上(含3人),若不足3人,该处置权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七、注意事项:
1、出让标的以现状为准,所提供的有关剩余土石方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开挖量不作承诺和保证。
2、竞买保证金为6000万元。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的5000万元自动转为竞得人部分成交款,剩余1000万元转为竞得人平整土地过程中的履约保证金。
3、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支付50%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于2023年1月13日前一次性缴清。
4、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场地平整施工方案、边坡治理方案及有权机关批准的爆破方案,并与相关权利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始爆破、开挖、平整。
5、竞得人应按合同约定动工之日起48个月内完成土地平整,对该标的用地范围内的土石方进行处置,完成场地平整及边坡防护工作。其中,竞得人应当于2023 年3月31日前完成一期平整工程并交回土地。
6、本次出让标的平整时间工期紧,出让方在项目用地外不提供堆场和加工场所,平整砂石土外运借用项目周边原有道路和码头,原则上政府不再审批新的道路、码头。合同到期竞得人若未平整完成,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现状予以收回。
7、竞得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8、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中标人)资格,不退还竞买保证金,本标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出让。
八、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通知所有竞买人。
九、联系地址:福安市中兴西路新华书店2楼,联系电话:0593-6552557 13385035567(高先生)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福建天立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4日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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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2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