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05 浏览次数: 次
矿权出让!浙江省又一大型砂石采矿权14.13元/吨起始价6亿元挂牌出让!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兴产业基地模具产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网上挂牌出让。
据了解,该矿区位于黄岩区高桥街道、院桥镇,开采矿种为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矿区面积约0.7488平方千米,采矿权出让期限为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8年,生产规模580万吨/年,挂牌出让起始价为600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0万元或500万元整数倍。
矿区资源储量:根据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绍鑫审〔2021〕28号),矿区范围内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控制资源量)1805.01万立方米(4591.65万吨),其中石料矿1631.43万立方米(4225.39万吨),宕碴173.58万立方米(366.26万吨)。剥离量303.66万立方米。按照《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台州市黄岩区新兴产业基地模具产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立项的批复》(黄政函〔2021〕67号)要求,矿区拐点J1-J20,J52-J55范围内的346.02万吨(石料矿286.19万吨,宕碴59.83万吨)资源量仅供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不纳入本次出让资源量。
本次实际出让资源量为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4245.63万吨,其中石料矿3939.2万吨,宕渣306.43万吨。剥离量303.66万立方米。
矿区照片
矿区照片
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5日。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11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12月8日11时00分止。
网上挂牌时间:2021年11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12月9日15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放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3、本项目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须严格按照《台州市黄岩区新兴产业基地模具产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施工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施工,竞得人负责项目范围内场地平整和治理复绿工作,如竞得人不按《方案》施工,将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4、根据《方案》,G104国道及院沙线100m范围内(矿界拐点J1-J20,J52-J55)为机械开采区,只允许挖掘机配备镐头机进行开采。机械开采区内346.02万吨资源量(包括石料矿286.19万吨,宕碴矿59.83万吨)由竞得人开采后仅供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所用,所产石料不得外运、不得对外销售流入市场。由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负责监督,台州市黄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的相关工作。
5、根据《方案》,G104国道及院沙线100m-200m之间的范围(矿界拐点J1-J34,J45-J56)为机械与控制爆破开采区,采矿权竞得人需采用合理的开采方式,保证安全生产。
6、根据十五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473),竞得人需购置机制砂设备生产线,开展机制砂生产,足额保障台州市区机制砂市场需求。
7、矿区外围G104国道、院沙线等道路维护工作由采矿权竞得人与台州市黄岩区交通运输局及其他有关单位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8、根据《施工设计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总费用为2217.66万元。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基金账户并按(浙财综〔2020〕14号)相关规定计提。
9、项目施工设计、环评等方案或报告编制费用合计527.147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给台州市黄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砂石协会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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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