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0-28 浏览次数: 次
约7万方海砂,1000万元起拍
受委托,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1年11月3日15时30分在广西北海市金海岸大道九号汉唐假日酒店三楼大厅举行拍卖会,拍卖北海港石歩岭作业区约71989.5立方米海砂,起拍价1008万元(人民币)。
北海市银海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北海港石歩岭作业区505堆场#1堆海砂一批(约71989.5立方米)海砂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北海港石歩岭作业区505堆场#1堆海砂一批(约71989.5立方米)
起拍价:1008万元(人民币)
声明:
(一)本期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物具体数量及品质以现场展示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到现场查勘确认,本公司对标的物的数量及品质不作任何担保。
(二)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由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户名: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账号:611957504108;开户行:中行北海市北京南路支行)。
(三)此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向拍卖人交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变卖规定佣金收取标准执行。佣金收取账户为:户名: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800051182799997;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总行营业部。
(四)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自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买受人未发生违约分销行为,并向委托方提供竟得海砂后续处置去向证明材料后,履约保证金则原路无息退还。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五)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交纳在办理移交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其它费用,委托方给买受人开具非税收据。本期标的物的拆、搬、装、运等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在拆、搬、装、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之日起2日内持我公司成交证明文件与委托方办理提货,并在10日内完成提货。逾期提货所产生的货物灭失、损坏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将此次拍卖所得海砂转售到其他砂场以人民政府拍卖物名义进行二次销售,若违约,委托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买受人列入失信名单,禁止参与由银海区人民政府组织的矿产品拍卖活动。
二、保证金交纳及办理竞买登记方式:
竞买保证金每个标的100万元,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800051182799997;开户行:北部湾银行总行营业部),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17时前(以款到账为准)。有意竞买者请联系本公司咨询、查阅相关资料,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于拍卖会前到拍卖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在北海市北海港石步岭作业区505堆场。
公司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21楼C座2140号
咨询电话:18977197419(彭先生)
北海市银海区自然资源局
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来源:银海区人民政府网
分享:
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