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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砂石矿权出让,竞得成功后需优先供应湖杭铁路1500万吨建筑石料

发布日期:2021-01-25   浏览次数:

浙江一砂石矿权出让,竞得成功后需优先供应湖杭铁路1500万吨建筑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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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相关规定,发布了《浙江省桐庐县凤川街道三鑫村竹桐坞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建筑石料矿网上挂牌出让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采矿权名称:浙江省桐庐县凤川街道三鑫村竹桐坞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建筑石料矿

矿区位置:桐庐县凤川街道三鑫村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矿区面积:约0.23平方千米

开采标高:自+332.0米至+100.0米

资源储量: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控制资源量566.34万立方米(1478.15万吨),宕渣矿135.25万立方米(347.59万吨)。

生产规模:450万吨/年

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年。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2月19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3月2日11时00分止

挂牌出让起始价:17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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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根据公告显示,竞买人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列入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不认定为适格投标人或竞买人。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放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3、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桐庐县凤川街道三鑫村竹桐坞普通建筑用石料矿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施工设计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4、竞得人须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桐庐县凤川街道三鑫村竹桐坞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矿山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采矿权人在开采服务期限内应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计提标准不得低于文件规定,具体金额按治理方案预算标准核定。

5、本次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核实。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5号)文件要求,出让方已委托第三方完成项目施工设计(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边坡治理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采矿权竞得人须在《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7、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杭铁路砂石料供应纪要的通知》(浙发改基综函〔2020〕32号),竞得人须优先供应湖杭铁路(杭州段)建设项目1500万吨建筑石料,竞拍人需予以承诺,并在竞拍成功后一周内与湖杭铁路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具体事宜。

8、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按现状出让,挂牌出让资源量如与现状有出入,以实际为准。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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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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