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14 浏览次数: 次
均为3元/吨 · 矿石!河南省拟调整多种砂石矿出让价
据中国砂石协会和中国砂石网了解,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公告,就《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拟调整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大理岩、白云岩、花岗岩、石英岩、石英砂岩、闪长岩、片麻岩等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均拟调整为3元/吨 · 矿石(按可采储量)。
河南省推进砂石矿业权改革,促进实现武国定副省长提出的——“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在全省基本实现机制砂替代河砂”的目标。
据中国砂石协会和中国砂石网了解,2019年河南省机制砂推广应用现场会指出,河南省建筑用砂年需求量约2.1亿吨,而全省经批准许可的河砂开采量仅4000万吨左右,砂石供需矛盾突出,河砂资源面临枯竭危险。会议认为,国家已出台一系列支持机制砂发展政策,国内机制砂生产技术取得突破,机制砂替代天然河砂势在必行。
2020年4月13日,河南省副省长武国定带领河南省水利厅、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分管同志,到辉县市调研河道采砂治理及机制砂生产等工作开展情况。当天下午,河南省市领导深入河南中誉鼎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卫辉市蓝天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了解机制砂的设备制造、生产工艺、市场应用等情况。
河南省副省长武国定对机制砂产品和天然砂性能相当,表示赞扬和肯定!武国定副省长强调,推广机制砂是解决河砂乱采问题和市场用砂供需矛盾的治本之策,是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武国定副省长指出,辉县市利用废弃矿石、鹅卵石生产机制砂,生产设备实现本土化、智能化,并对河床实施生态修复,可谓一举多得,全面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地要学习借鉴辉县市的经验,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在全省基本实现机制砂替代河砂,构建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努力将项目打造成为优质工程、样板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拟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要求,原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8年1月印发了《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豫国土资发[2018]5号),发布了我省54个矿种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环[2018]5号)要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原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当矿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可进行市场基准价调整。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单位,根据矿产品市价格变化情况,对2018年发布的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进行了测算和论证,拟对部分矿种基准价进行调整,增加和取消部分矿种基准价(详见附件),未调整的矿种仍执行2018年基准价。现对于调整矿种的基准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834868306@qq.com。
附件:2020年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拟调整方案
2020年5月7日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附件:
2020年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拟调整方案
来源:中国砂石协会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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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