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1-15 浏览次数: 次
富民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富民倍伟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整合重组挂牌出让出让公告
(FGT2019-001)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2]231号)、《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云政发(2015)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文件的通知》(云国土资〔2018〕60号)、(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民县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富政通(2017)7号等文件规定,受富民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以下壹宗采矿权,富民倍伟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整合重组石灰岩矿,以挂牌方式公开有偿出让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富民倍伟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整合重组石灰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基本情况
(一)本次挂牌有偿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富民倍伟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
地址: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三村村委会石脑包
面积:0.092平方公里
开采主矿种:石灰岩
出让资源储量:采出矿石量183.6万吨
挂牌出让年限:6年
生产规模:30万吨/年
拟开采深度为:2060米~2165米
(二)地理位置及坐标
富民倍伟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整合重组,矿区位于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三村村委会石脑包,富民县城95°方向平距约15㎞处。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5′09″~102°35′24″,北纬25°13′03″~25°13′15″,隶属款庄镇和平村委会所辖,矿区内有县级的柏油公路相接,交通便利、运输条件好。
(三)采矿权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整合重组出让矿区范围
富民倍伟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整合重组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80坐标)
二、挂牌出让价格表
三、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索购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发给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确认书》,视为取得竞买资格。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上述规定且具备采矿权申请资质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 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挂牌报名期间,当出现两个竞买人(含两人)报名时,挂牌出让终止,即刻转为拍卖出让,由拍卖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拍卖出让。
(四)本企业可用于矿产资源采选的主要设备清单;
(五)竞买申请人应书面承诺,竞买成功收购原采矿权及补偿富民倍伟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8663.540439万元资产费承诺书。
(六)竞买申请人应提供银行出具大于8663.540439万元资金证明(整合主体采矿权人除外),竞买申请人应提供银行出具大于挂牌底价370.4万元资金证明。
(七)竞买人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八)凡存在拖欠采矿权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被国土资源部门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未满2年的禁止参与竞买;被交易机构记录不良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九)被列入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失信名单中的企业禁止参与竞买。
(十)竞买人应书面承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应责任和义务。
(十一)其他根据委托人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挂牌出让,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坟墓、寺庙、搬迁等不在出让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协商解决。
2.本次采矿权整合重组挂牌出让建立于富民倍伟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矿权之上,不属于新设置矿权,由竞买人竞得成功后,由竞得人补偿富民倍伟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8663.540439万元资产费,方可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及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五、出让方式和交易时间、地点及成交确认书签订
1.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挂牌期间当竞买人满足二人以上的由挂牌转为拍卖,拍卖公司将协助出让方完成前期竞买人资格审查认证工作,拍卖现场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者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拍卖为有底价拍卖,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不能成交。
2.挂牌时间:2019年 1月 10日
3.挂牌地点: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4.挂牌底价、竞买保证金
挂牌底价:人民币370.4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5.2万元
5.成交确认书签订:竞得人应当当场与富民县国土资源局、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由采矿权竞得人与富民县国土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7.竞买申请人摘牌成功后,未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限内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不予退还所缴纳本项目的竞买保证金,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8.本方案仅对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挂牌出让进行明确规定,涉及土地、林业、水务、环保、安全等部门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到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办理,挂牌出让矿业权收益中不包含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和土地征用补偿费费用。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帐户
竞买申请人通过富民县国土资源局的资格审查后,在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2月14日16:00时之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贰仟元整(¥185.2万元)到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指定帐户,并开付款收据。地址: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871-68855539。开户名称: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户银行: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黎阳分社,帐号:0900099632480012
七、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1.竞买申请人可于 2019年 1月 10日至 2019 年 2月 14日(节假日除外)到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提交书面申请。
2.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富民县医院旁。
八、公示时间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4日16:00时止(10个工作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采矿权因地质勘查程度有限,实际资源量、矿石品位可能有所增减,其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坟墓、寺庙、搬迁等问题需做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矿业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2.对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19年1月24日16: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富民县国土局、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采矿权出让价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及矿山开采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4.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和土地征用补偿费。
5.本公告由富民县国土局、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解释
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71-68855529
富民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1-68816187
2019年1月10日
来源:富民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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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