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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样板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采购详情

发布日期:2017-04-17   浏览次数:

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样板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采购详情
 

本招标项目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样板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项目编号:QYZC2017-096)经庆阳市发改委批准建设,由庆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批准文号:庆政函【2017】50号),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授权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为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组织和实施。

现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样板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二、授权主体:庆阳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采购人: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四、政府出资代表: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五、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估算投资12.7亿元,建设内容:镇原东路(含地下管廊)、宁县东路、正宁东路、安化东路(含地下管廊)、马莲河大道(含地下管廊)等5条新建海绵道路。

(二)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三)采购需求:庆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庆阳市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届满移交。合作期限23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期20年)。

(四)股权比例:本项目社会投资人选定后,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与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占股30%,社会资本方出资占股70%。

(五)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六)项目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人民币25401.84万元,社会资本方与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在股东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将对应的注册资金汇入指定账户。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一)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特级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

(三)资金实力要求

1、近一年(2015年),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净资产在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以2015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银行授信不少于20亿元的证明。

(四)业绩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工程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工程投资项目及一个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联合体的,项目经验及业绩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五)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列明联合体的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但不得同时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8.1报名时间:2017年4月 13日至2017年4月19日17时。

8.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若同时参加报名,只允许其中一家单位报名,以网上系统报名时间靠前的单位为准。

注:首次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申请人,须先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需高级职称原件及3套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信息科(413室)现场核对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信息录入步骤:请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免费登记指南(http://www.qyggzyjy.gov.cn/Html/NewsShow/ News_8226_1.html)。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资格预审申请人于2017年5月5日9时30分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资格预审审查时间:2017年5月5日9时30分;

资格预审审查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资格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5家;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后续的投标。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赵步轩

联系电话:18693417777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张 玮 赵 斌

联系电话:13809319987 189199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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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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