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2-21 浏览次数: 次
江西省吉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吉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已经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7] 3 号文批准,现面向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招标单位: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3.项目规划范围及内容:规划范围为《吉泰城镇群规划(2016-2030)》确定的井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和庐陵新区,规划面积约120平方公里。同时,选择高铁新区及周边面积约20平方公里范围作为试点建设区域,并做好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规划设计内容:吉安市海绵城市总体规划和试点建设区详细规划。
4.招标内容:规划设计,应达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的专项规划深度要求。
5.规划设计费(控制价):①吉安市海绵城市总体规划:2万元/平方公里。②试点建设区详细规划:12万元/平方公里。
6.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3.投标单位业绩要求:2014年元月1日以来,编制过2个或2个以上海绵城市国家试点城市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中生效的时间为准。
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4年元月1日以来,编制过海绵城市国家试点城市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中生效的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原件不能证明为该负责人业绩,应补充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其他材料。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5.其他设计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
6.招标人根据需要可对中标设计单位提供的业绩进行实地查实,如不属实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13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刘凯诚 联系电话:18179619922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庐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21号(建筑业大楼三楼)
联系人:曾志林 联系电话:18897960001、8221895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2月 20 日
备注:因图纸文件较大,无法上传入系统中,请各投标企业到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上自行下载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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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