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生态环境部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严禁“一刀切”——对砂石行业来说无异于及时雨

发布日期:2020-01-07   浏览次数:

态环境部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严禁“一刀切”——对砂石行业来说无异于及时雨

 

“’一刀切’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千万别图一时痛快,不能过于理论化和理想化。”“如果还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标准层面,就可先放一放。”“问题不是一天两天积累形成的,解决起来也绝非一夜之间。”“如果觉得其他事情确实需要做,就应该先制修订法律法规标准。”“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意义重大,使命光荣。”

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公开了该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11月15日在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交流推进会上发表的讲话,字字直指此前一段时间生态环保领域存在的部分问题,对砂石行业来说无异于及时雨。



 

在谈到石料领域饱受诟病的“一刀切”时,李干杰直言生态环保领域的“一刀切”和简单粗暴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他表示,所谓“一刀切”和简单粗暴,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平时不作为、急时乱作为,平时不管不顾,督察检查一来,先停再说,等到督察检查一走,又依然故我,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是超标的还是达标的。这种做法非常要不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把工夫下在平时。

第二种情况是不给合理的整改时间。有些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积累是一个过程,解决也需要一个过程,要给解决问题的时间。比如,有些企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要给它时间进行整改实现达标,需要一个月给一个月,需要三个月给三个月,需要半年给半年,甚至更长时间都可以,只要企业行动起来,总比不行动好。当然,这里也希望企业意识到,给予整改时间,不是意味着生态环境部门对你们就没有要求了,而是有要求的,到了承诺的时间,问题还没解决,就不能怪我们了,那样就不属于“一刀切”和简单粗暴了。这些话我要向大家讲清楚,增进相互理解,共同把事情做好。

中国砂石骨料网转发李干杰部长讲话全文,与行业同仁共勉。

 

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交流推进会上的讲话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 李干杰

(2019年11月15日)

 

乐江书记,黄强常务副省长,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一周年之际,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在河南省郑州市共同召开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交流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交流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经验做法,凝聚各方合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在此,我代表生态环境部,对乐江书记、全国工商联系统以及各位民营企业家朋友长期以来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对河南省为本次会议所作精心周到安排表示衷心感谢!

刚才,黄强常务副省长代表河南省人民政府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河南、内蒙古、浙江、江苏、广东5省(区)工商联、生态环境厅,中国民生银行和天能集团的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非常好,听了很受启发。这说明这次会议很有意义,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交流机会,不仅仅是生态环境系统与工商联系统之间,也是我们与民营企业家交流情况、交换意见的重要平台,对增进理解、消除误解是非常有帮助的。此外,对生态环境系统而言,利用这个机会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也很有价值。后续要多举办这样的活动,不仅是生态环境部和全国工商联可以举办,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工商联系统也可以举办,交流互鉴,共同努力,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发挥积极作用。

借此机会,我讲三个方面意见,与大家交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对民营企业在推动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10月28日至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次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围绕坚定制度自信深入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高瞻远瞩、总揽全局,求真务实、守正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决定》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宣示我们党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强调要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些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一脉相承,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企业始终如一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更大、更多力量。

同时,《决定》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四个方面,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要安排部署。这为我们加快健全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方向指引和重要遵循。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明确到2020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4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思路和举措,要求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七场标志性战役。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再部署,提出新要求;同时,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整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代表中央政治局对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20个月的工作作了全面回顾总结,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占了相当大篇幅,充分说明了其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2018年目标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和序时进度要求。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全国地表水水质好于Ⅲ类断面比例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2019年1-10月,好于Ⅲ类断面比例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全国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9.3%,北京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12.1%。2019年1-10月,全国PM2.5浓度同比持平,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北京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10.9%。北京市在去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今年又保持两位数下降比例,很不容易。除了北京市自身努力外,周边区域也为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作出了贡献。

坦率地讲,尽管总体进展不错,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不可掉以轻心。目前完成2019年全国优良天数比例提高0.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下降2%的年度目标面临很大压力。当前影响优良天数的一个因素是臭氧浓度升高,而臭氧浓度升高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PM2.5浓度下降对它的反作用,PM2.5下降越快臭氧的产生条件就越好;二是全球气候变暖也为臭氧产生提供了良好条件。但这些都是客观原因,我们要立足于最不利的情形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因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是约束性指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的目标,如果这些目标完不成,将直接影响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影响各方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走到今天已经没有退路,如果不继续努力,就像滚石上山到半山腰一松劲石头退回来,那就不知道要退到哪个地方,导致前功尽弃。因此,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再苦再难也要把这场大仗硬仗苦仗打好。同时,我们也要坚定信念和信心,因为实践已经证明,目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方向、做法、路子是完全合理管用的,只要坚持不懈地推进下去,就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多更好的成效。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绩的取得,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全国工商联系统以及民营企业的支持和帮助。

民营企业在推动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已经发挥重要作用,未来还大有作为。

从发展格局看,民营企业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主动探索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之路,将有力推动我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从技术创新看,民营企业是绿色技术创新的主力军。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体系中,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在生态环保行业中,民营企业占的比重更大。只要民营企业积极发挥绿色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能,推动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就会赢得绿色发展制高点。

从污染治理看,民营企业是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贡献者。从统计数据看,民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占工业源排放总量的七成左右。这些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很快,重要原因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民营企业在减排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并且还有潜力。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需要民营企业更多、更大的支持和参与。

从实际成效看,民营企业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受益者。在贸易领域,绿色产品越来越受消费者喜爱,市场规模逐步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树立企业绿色品牌,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大量实践也证明,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刚才交流发言的天能集团提到,“连续多年实现了销售同比增长20%以上,利润、利税双双同比增长30%以上。”这充分说明,只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展循环经济,就一定会为国家、社会作出贡献,同时自身也会有很好的发展。

近年来,生态环保领域潜力释放比较大,给我们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创造了很好的发展机会。今年1-10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2%,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资同比增长37.4%。据我所知,在生态环保领域有很多企业已经把握住了机遇,赢得了发展。当然也有一些企业发展遇到了困难。总体来看,生态环保领域未来还有空间,潜力还很大,只要把握好机会,民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还会迎来长期、稳定的发展时期。

在这样大的历史阶段和背景下,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壮大,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在这方面,生态环境系统是有共识的,就是一定要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这两者完全是一体的、缺一不可,做得不好就会两败俱伤,做得好就会相得益彰。发展和保护是一体的,离开保护的发展是“竭泽而渔”,离开发展的保护是“缘木求鱼”。

二、充分肯定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工作进展和成效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国工商联以及整个工商联系统的大力支持下,将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积极进展与成效。刚才,5省(区)介绍了做法和经验,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

(一)注重顶层设计,强化责任担当。近两年,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实施3份文件,对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等作出安排部署。2018年8月,印发《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审批制度改革等15项重点举措。2019年1月,联合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营造企业环境守法氛围等18项举措。2月,我和乐江书记代表两部门签署了有关合作协议。9月,出台《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各地也在积极推动,其中,天津、山东、内蒙古等11个省份生态环境厅(局)和工商联出台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或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湖南省制定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重庆市制定环保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四川省出台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陕西省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依法依规监管,营造公平环境。生态环境部出台统筹规范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将原有27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两项。其中,我们将过去的26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整合为一项,也就是强化监督,目前正在按照新的模式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与此同时,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坚决取消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合并涉企检查事项。推动全国所有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涵盖企业79.64万家。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促进公平公正公开执法。

同时,推动精准实施差别化监管执法,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执法监管频次;对能力不足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督促地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按照环保绩效水平,将企业分为ABC三大类,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在重污染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高的A类企业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类企业可少减排,C类企业必须加大减排力度。这是2019年我们采取的创新举措,更好地推动引导企业绿色发展,以更高要求、更高标准来降低排放,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出贡献。

我再强调一下,依法依规非常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定要依法依规开展,千万别图一时痛快,不能过于理论化和理想化。我们只要把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事情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能打好,目标任务就能完成。尽管还有很多事情也应该做,但是如果还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标准层面,就可先放一放。因为问题不是一天两天积累形成的,解决起来也绝非一夜之间。当务之急是要把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赋权我们、要求我们做的事情抓好落实。如果觉得其他事情确实需要做,就应该先制修订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来讲也是如此,依法依规既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否则是不可持续的,面向未来既走不顺,也走不远,更走不好,大家一定要意识到这一点。

另外,生态环保领域的“一刀切”和简单粗暴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此我们历来态度鲜明、坚决反对、严格禁止,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所谓“一刀切”和简单粗暴,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平时不作为、急时乱作为,平时不管不顾,督察检查一来,先停再说,等到督察检查一走,又依然故我,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是超标的还是达标的,也不分是与民生保障紧密的还是不紧密的。这种做法非常要不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把工夫下在平时。第二种情况是不给合理的整改时间。有些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积累是一个过程,解决也需要一个过程,要给解决问题的时间。比如,有些企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要给它时间进行整改实现达标,需要一个月给一个月,需要三个月给三个月,需要半年给半年,甚至更长时间都可以,只要企业行动起来,总比不行动好。当然,这里也希望企业意识到,给予整改时间,不是意味着生态环境部门对你们就没有要求了,而是有要求的,到了承诺的时间,问题还没解决,就不能怪我们了,那样就不属于“一刀切”和简单粗暴了。这些话我要向大家讲清楚,增进相互理解,共同把事情做好。

各地也有很多好的做法,比如,江苏省出台环保应急管控豁免“十一条”,将1118家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的企业纳入豁免名单。广东省聘请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配合执法人员,采取“边检查、边培训”的方式,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和运维等开展技术培训。希望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相互学习借鉴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减少审批许可,释放发展活力。做好中央本级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整合,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在深化环评审批改革方面,生态环境部先后取消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环保竣工验收、环评机构资质管理等4项行政许可,仅保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1项。并且,针对这一审批事项,也进行了几乎“脱胎换骨”式的改革。3次修订分类目录,将79类项目从报告书降级为报告表,将49类项目从报告表降级为登记表,并通过修法将所有登记表类项目由环评审批改为网上告知性备案,超过80%的项目无需审批,网上填报信息平均用时10分钟。同时,积极服务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今年1-10月,全国完成17.5万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其中大部分是民营企业项目,涉及投资14.5万亿元。可以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生态环境系统大力推动、效果明显。

在“放”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一是建立“三本台账”。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建立了国家、地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环评“三本台账”。对列入台账的重大项目,定期调度,专题协商,提前介入,加快审批。二是主动上门对接服务。主动赴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能源局、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及有关省份走访对接,了解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着重推进的年度重大项目情况,确保环评服务精准发力。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对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专门开辟绿色通道,提前对接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完成后即到即受理评估即审查批复,尽量缩短审批时限,除特别复杂项目外,审批时限压缩一半。

生态环境部与全国工商联签署的合作协议也提到,全国工商联可以把掌握的民营企业遇到的生态环保方面困难和问题转交生态环境部研究解决。这里,我希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工商联都建立这样的机制,及时将企业在生态环保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告知生态环境部门,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协调解决,全力以赴做好支撑保障。

各地也积极减少审批许可事项。如浙江省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和省级特色小镇环评编制时间平均缩减65%,编制费用平均降低55%;省级67个办事事项实现“跑零次”。山东省、安徽省等实施并联审批、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平均时间比法定时限减少一半以上。

(四)加强帮扶指导,提供技术服务。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城市大气治理,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对长江干流沿线和重要节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派驻专家团队进行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同时,启用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汇集环境治理科技成果4000多项。举办系列生态环境科技成果推介活动,对有意向、有需求的企业提供对接帮扶,累计推介先进污染治理技术670余项。及时更新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目录,筛选和发布一批优秀示范工程。

各地在这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如河南省9部门共同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累计派出专家5000余人次,服务企业3500余家,帮助企业发现解决各类问题1万多个。河北省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活动,派出帮扶人员3.3万余人次,帮扶包联企业9300余家。

(五)倾听企业诉求,稳定信心预期。在法规标准制修订和实施过程中,广泛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并做好宣传解读,提高政策可预期性。认真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方便企业了解和掌握生态环境状况和监管要求。鼓励民营企业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截至目前,全国近2万家重点企业实现在线监测联网,388家垃圾焚烧厂全部实现“装、树、联”(即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公布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既落实了环境监管要求,又稳定了企业发展预期,还树立了绿色发展行业标杆。

关于垃圾焚烧发电我再多讲几句,这件事情是非常重要和有价值的。垃圾焚烧发电从技术角度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很多国家把垃圾焚烧发电厂建在城区甚至建在市中心。而垃圾焚烧发电目前在我国却面临一建就闹、一闹就停的突出问题。垃圾问题是需要解决的,否则,它将变成我国城镇化、现代化道路上的拦路虎。我们认识到,推动这项工作最关键、最基础的就是要求现有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并且是高水平达标排放,因为这是赢得老百姓的信任和可接受性的基础和前提。如果现有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都做不到达标排放,就不能保证新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没有问题。基于这一认识,从2018年开始,我们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垃圾焚烧发电达标排放专项行动。目前已趋于尾声,再过一段时间就能够向全社会公布全国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完全达标排放,而且与国际上的排放水平是一致的,有些甚至高于国际水平,我们欢迎任何人任何时候去检测。这样一来,大家也就应该可以接受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了。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和运营单位是民营企业。希望民营企业一定要意识到这一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未来要赢得发展的前提就是要将现有的企业做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不少地方探索创新方式,倾听企业意见建议。河南省将每月5日定为“企业服务日”,江苏省将每月第四周的周四定为“企业环保接待日”,打造面对面服务企业直通车。

(六)完善环境政策,提供支撑保障。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政府共同发起,2020年将正式启动运营。河南省出台绿色发展基金实施办法,设立160亿元的河南省绿色发展基金。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将为民营企业环境治理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与此同时,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完成环境保护费改税,对低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实施减税优惠。发布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等公告,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金融,拓展融资渠道支持企业绿色发展。推动加快完善和落实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

各地开展有益探索和实践,江苏省提出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33条具体措施,2018年以来累计投放“环保贷”近70亿元,民营企业受贷比例达66%。广东省加强环保与金融融合促进绿色发展,印发实施意见,召开工作推进会,金融机构现场向环境友好企业授信120亿元。

三、努力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下一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更加热情的服务和更加有力的举措,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我们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今后也要进一步坚持和弘扬,这些做法和经验可以概括为“六个坚持”:

第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而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是重要的价值观又是重要的方法论,是做好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和金钥匙。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保持良好态势,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最根本的是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英明决策,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实践伟力,有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率先垂范。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为例,我们感受特别深刻。如果没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没有习近平总书记在关键时候给我们撑腰鼓劲、指点迷津,是绝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良好局面的。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绝不是一句空话。一方面,为了人民、服务人民,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另一方面,依靠人民,仰仗人民,将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让老百姓充当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成为我们发现问题的帮手、同盟军,变成我们监督力量的一部分。

第三,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将“小环保”真正变成“大环保”。过去一讲环保就是环保部门的事,现在讲环保就是大家的事。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都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管好环保,谁家的孩子谁来抱,众人拾柴火焰高,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

第四,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条条江河归大海。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体现了工作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有利于强化科学治污、系统治污。一旦树立了这一点,按照这种思路设计制度,考虑推进工作的策略和方法,就能更好地调动地方积极性,让地方的环境治理措施更有针对性,统筹运用多种手段,形成工作合力和联动效应,很多事情就会迎刃而解、事半功倍。

第五,坚持落实“六个做到”。在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我们逐步摸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和方法,即“六个做到”。

一是做到稳中求进。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二是做到统筹兼顾。既追求环境效益,又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我们认为当前这样的事情还非常多,只要做好就能够同时获得三个效益。

三是做到综合施策。既发挥好行政和法治手段的约束作用,又要发挥好市场、经济和技术手段的支撑保障作用。

四是做到两手发力。既抓宏观又抓微观。宏观层面上强化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和统筹指导。微观层面上抓好压力传递、推动落地见效。过去我们宏观层面上重视比较多,微观层面上着力不够,往往导致两方面问题。一方面,不了解地方的真实情况,制定的政策措施不接地气,缺少有效性。另一方面,即使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可行性,也无法落实,对地方执行情况不清楚。因此,需要既抓宏观又抓微观。

五是做到点面结合。既整体推进,又突出重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六是做到求真务实。既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又攻坚克难把基础夯实;既要面子,又要里子,如果不可兼得,那么宁要里子,不要面子。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坚持把数据和情况搞真实,扎扎实实围绕目标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口号环保”“形象环保”“虚假环保”,确保实现没有“水分”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确保攻坚战实效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第六,坚持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不断加强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在这方面我们特别感谢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各方面的理解和帮助,与过去相比,我们的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要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这是总书记对生态环境系统的殷切期望和要求,我们也在朝着这个目标不断迈进,通过铁军的打造,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更大作用。

面向未来,我们会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弘扬好这些经验做法,当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只要我们意识到的,就会及时改进和提升。也希望工商联系统以及民营企业家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来,我们一定会认真地加以改进,努力提升我们的工作机制。

最后,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的角度来讲,我再强调几点: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好已出台相关文件的落实,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尚未出台具体意见或实施方案的地方,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出台,并认真组织推动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是精准雪中送炭,提高服务水平。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企业关切诉求,发扬“店小二”精神,用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方式服务企业、支持企业。送“政策”要讲全讲透,送“技术”要成熟稳定,送“方案”要经济可靠,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可以依托产业园区、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搭建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服务平台;鼓励组建由企业牵头,产学研共同参与的绿色技术创新产业联盟,推进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组织分行业、分地区、分类型帮扶活动,按照企业环保治理能力和水平采取差别化的帮扶措施,力争“一企一策”。

三是加强合作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希望各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和工商联,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两部门合作,建立定期的交流沟通、协商会商、推进落实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在制定涉及企业的环境政策文件时,要积极征求并认真研究工商联及民营企业代表意见建议。工商联作为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方便了解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和有关情况,可及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两部门还可以联合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培训研讨、集中宣传报道,在环境信用、绩效评价、市场机制等方面开展更多探索创新。

同志们,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活往一处干,全力做好有关工作,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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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0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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