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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加快小散差石料采矿权退出,推进石料机制砂生产基地建设

发布日期:2019-06-07   浏览次数:

海南加快小散差石料采矿权退出,推进石料机制砂生产基地建设

 

今年三月份,海南省政府向全省下达了进口河砂的任务,近期海南多地进口河砂的行为已经表明,海南省各地正在全面落实进口河砂任务!随着国家环保督察和海南省政府打击非法采砂行动的不断深入,海南省内砂石需求激增,价格不断上涨,大力推广机制砂石迫在眉睫!

日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将推进建设绿色矿山作为长期的重点工作,集中力量加快建设。加快推进规模化整山夷平石料——机制砂体化大中型矿山建设,通过调整整合等方式,加快推进小散差石料采矿权退出。

通知要求:

一、贯彻落实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推进绿色矿山规范化建设。

将《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等8项符合海南省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作为海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规范依据,加快推进海南省绿色矿山规范化建设。

二、将推进建设绿色矿山作为长期的重点工作,集中力量加快建设。

目前,海南省拥有昌江石碌铁矿、乐东抱伦金矿等国家级绿色矿山,为海南省绿色矿山建设起到重要示范带动作用,但海南省绿色矿山建设进展总体偏慢,应集中力量推动改进。

海南省各市县应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严格按照第四十条“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和有关文件中明确采矿权申请人资格、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建设绿色矿山等内容”,以及第四十六条有关采矿权人申请延续采矿期限的,应当符合矿山建设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有关要求等规定,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原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国土资储字〔2017〕142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期限完成绿色矿山任务。鼓励已有矿山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凡新出让、新建设的矿山,必须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的规范要求;符合有关规定申请采矿权延续的,应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所规定要求。

三、加快推进石料机制砂生产基地建设,促进绿色矿业发展。

一是落实全省一盘棋统筹保障建筑用砂石资源,加快推进规模化整山夷平石料——机制砂体化大中型矿山建设,通过调整整合等方式,加快推进小散差石料采矿权退出。

二是鼓励非石料矿山依法依规盘活存量资源,回收利用废石生产石料、机制砂;推动铁矿、金矿等矿山回收尾矿、弃土用于制砖等建材产业,全面压减废弃物排放,加快发展绿色矿业。

三是依法依规严格管控勘查活动,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将勘查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近年来,海南地区砂石价格一路高涨,部分地区短缺,砂石骨料供给失衡诱发非法采砂抬头、劣质砂石滥用等。

海南省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哨”,基础设施建设持续火热,砂石骨料需求量巨大。而随着海南省天然砂石储量的减少,目前统计来看“仅”5亿方,除了从外地进口砂石——海南省发展机制砂石骨料产业,鼓励非石料矿山依法依规盘活存量资源,回收利用废石生产砂石料迫在眉睫!

来源: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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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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