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湖北停收河道砂石资源费等,预计为企业减负5亿元

发布日期:2019-03-22   浏览次数:

湖北停收河道砂石资源费等,预计为企业减负5亿元

 

据中国砂石协会讯,从2017年5月1日起,湖北省停止征收河道砂石资源费、绿化补偿费、联网维管费等3项省里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预计为企业减负5亿元。

湖北通过直接降低小微企业成本,鼓励创业积极性;通过鼓励企业更新设备、自主研发和境外研发等,深挖创新潜力;通过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鼓励企业研发和投资的税前扣除优惠、延长科技企业亏损转年限等政策,让更多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近年来,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湖北省财政着力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聚焦减税降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费环境,为支持湖北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贯彻落实减税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湖北省财政及时贯彻落实减税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2018年湖北共有25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降低增值税率实现净减税71.4亿元;2万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减税1.6亿元。同时,对该省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35.6亿元。2018年湖北深化增值税改革实现净减税109.63亿元;全面营改增实现净减税348.7亿元,减税额度同比增长9.3%。

二是落实降低物流用能成本政策。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对载运货物的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对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三是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缓解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允许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按风险分类分别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并税前扣除;对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实施税收优惠;不断扩大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优惠政策范围;免征金融机构与民营经济签订借款合同印花税;不断完善农村信用社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县域金融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民营经济融资担保增值税免税政策覆盖范围,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型、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并将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

五是促进企业创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并将此优惠扩大到所有企业;将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试点推广到全省范围;积极落实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取消了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扩大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范围;简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对企业新购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允许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

落实降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湖北省财政及时落实降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零收费”成果。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取消和暂停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可相应减轻企业负担46.2亿元。自2017年4月1日起,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取消或停征的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2017年5月1日起,停止征收绿化补偿费、联网维管费、河道砂石资源费等3项省里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预计为企业减负5亿元。目前,湖北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6项、政府性基金20项,全部为中央批准设立。

二是认真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从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督促各地抓好落实,切实做好企业减负工作。从2018年5月1日起,暂停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的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三是实行清单管理。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上公布《湖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遇有中央收费基金政策变化,及时调整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及时清理核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武汉市房地产行业收费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对部分企业反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负担过重的情况进行调研,组织对全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的清理,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国务院2018大督查自查迎检工作实地督导”“省政府三季度综合督查”,做好湖北口岸收费清理工作。

总的来看,湖北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导向明确、受益面广,通过直接降低小微企业成本,鼓励创业积极性;通过鼓励企业更新设备、自主研发和境外研发等,深挖创新潜力;通过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鼓励企业研发和投资的税前扣除优惠、延长科技企业亏损转年限等政策,让更多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下一步,湖北省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强化“放水养鱼”意识,积极研究湖北落实减税降费具体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支持湖北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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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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