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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量100万吨建筑垃圾项目进入调试阶段——北京要求:指定工程部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比例不得低于10%

发布日期:2019-02-13   浏览次数:

年处理量100万吨建筑垃圾项目进入调试阶段——北京要求:指定工程部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比例不得低于10%

 

北京市朝阳区首个建筑垃圾处置固定设施,日前在金盏乡高安屯建设完工,目前处于调试阶段,正式投产后将具备100万吨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据中国砂石协会了解,北京将对建筑垃圾实施强制分类处置,市政、交通、园林、水务等市级建设工程,在指定工程部位选择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替代使用比例不得低于10%。

这一项目位于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北侧,总占地面积约270亩,是北京市首个采取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项目由建筑废弃物处理系统、焚烧炉渣处理系统、资源化产品生产系统等组成,建筑垃圾年处理量可达100万吨,此外,还将对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炉渣进行资源化处置,年处置量可达23万吨。经处理的建筑垃圾,可用于制备再生骨料、道路用无机混合料、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海绵城市建设(透水砖、路面砖)等,资源化率达90%以上,广泛应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此前,朝阳区已建成8处就地资源化处理设施,使建筑垃圾就近、快速处理,年处理能力达到千万吨级。

此外,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全面升级改造工程也已全面完成,预处理系统、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消防系统等均已升级,实现了“大物质分拣+精分制浆+除砂除杂+湿热水解油脂提取”餐厨垃圾预处理工艺,实现了“一进四出”,即垃圾进厂经处理后的水项、油脂、渣项、沼气4种产物的最大化资源循环利用,所有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最新标准。项目日处理能力达400吨,预计今年3月底正式投入运行。

据中国砂石协会了解,北京将对建筑垃圾实施强制分类处置。

近两年因疏解整治促提升而产生的积存拆除垃圾如何处理?市城管委等多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建筑垃圾分类消纳管理办法(暂行)》提出,建筑垃圾将实行强制分类处置,市政、交通、园林、水务等市级建设工程,在指定工程部位选择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替代使用比例不得低于10%。

建筑垃圾被划分为工程渣土、拆除垃圾、施工垃圾和装修垃圾四大类。暂行办法规定,工程渣土将以工程回填、绿化回填、堆山造景、微地形或坑矿修复等综合利用处理方式为主,禁止进入临时性或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

对于拆除垃圾,以现场资源化处置为主,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厂处置为辅。除东城区、西城区外,其他区原则上不得跨区处置,确需跨区处置的,应取得处置地点区政府同意。

对于施工垃圾,暂行办法指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大兴区、房山区内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优先进入本区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厂。其他区施工垃圾按区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可选择进入临时性资源化处置设施。

对于装修垃圾,朝阳区、石景山区、昌平区、房山区试点利用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厂或具备装修垃圾处置工艺的临时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协同处置装修垃圾,其他区装修垃圾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到指定建筑垃圾简易填埋场暂时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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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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