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天气污染加重,唐山砂石矿山企业停产

发布日期:2018-11-05   浏览次数:

天气污染加重,唐山砂石矿山企业停产

 

受近期不利天气影响,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块定自2018年10月31日12时至11月5日0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如需延长应急响应,另行通知)。砂石矿山企业、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全部停产。

具体通知如下:

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为应急抢险、市政工程、民生工程等免于停工工地配套保障施工的搅拌站除外)。

企业集群:采砂等企业或企业集群全部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

建材行业:水泥(含特种水泥、粉磨站)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矿渣微粉、页岩砖等企业全部停产。

通知提出:

唐山市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唐山市政府将组成暗访督察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巡查暗访,凡是没有落实市政府要求和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问责一起,并作为生态唐山建设考核扣分依据;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10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市环保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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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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