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矿山、砂石厂停止生产、运输!四川、山东、河南、山西、河北多地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矿山、砂石厂停止生产、运输!四川、山东、河南、山西、河北多地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6日前后,四川、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强制减排措施涉及工业企业、面源、移动源等多个方面。受此影响工地停工,大宗物料停限运,矿山停产,石材厂停产,石板厂停产!

近日,北方地区已正式进入供暖季节,而受中国地理气候影响,冬季也是污染天气频发的季节。随着“寒冬将至”,这种重污染天气预警或将时有发生!砂石相关企业应重点关注!及时调整生产、运输等环节!

四川省

四川成都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1月16日零时成都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黄色预警期间要求: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以下称为重点管理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下称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四川彭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四川彭州市11月16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黄色预警期间要求:

图片

全天禁止易产生扬尘、烟(粉)尘的建材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全天禁止露天焊接;全天停止房屋修缮、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全天停止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作业、大型商业建筑(2万平方米及以上)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以及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以及广告等的喷涂、粉刷或翻新作业(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全天禁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转运、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石材切割、建筑构件破拆、路面铣刨、桩类作业、房屋拆除、基坑护坡粉浆等作业 (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全天禁止施工现场使用国Ⅱ(含)以下的燃油(气)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工程作业机械除外)。

全天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全天禁止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 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引领性企业除外)全天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清扫冲洗作业不得少于 3 次;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喷淋不得少于 6 次。

列入限(停)产、轮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 方案(包括轮产减排方案)执行限(停)产、轮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含)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四川省崇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四川省崇州市11月16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措施,启动黄色预警期间要求:

全市所有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城市规划区内(智能应用功能区、崇阳街道、崇庆街道、大划街道),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成都市市政府批准的民生保障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城市规划区内(智能应用功能区、崇阳街道、崇庆街道、大划街道),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成都市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重点管控区域内(东侧以世纪大道(不含)为界,西侧以街安路(含)为界,北侧以西河大道(含)—金盆地大道(含)为界,南侧以宏业大道(不含)—滨河路(含)为界)所有道路及怀华路(崇阳—元通段),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

山东省

山东省济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山东省济宁市自2022年11月16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17日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启动橙色预警期间要求: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港口(筒仓、集装箱、封闭式作业的除外)作业、煤矿煤场(筒仓、封闭式作业的除外)作业、堆场(筒仓、封闭式作业的除外)作业、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施工工地还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济宁市限行区以内(东二环(S104)、北外环(S338)、西二环(新G105)、南外环(临菏路),不含外环路)、各县(市、区)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含外环路)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新能源及国六标准以上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通行;禁止使用各类国二及以下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

钢铁、建材、电力、煤矿、焦化、有色、化工、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山东省德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山东省德州市2022年11月16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1月17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移动源控制措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移动源按照《技术指南》要求执行,非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市、区)城区内,应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涉气工业企业按照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减排。应急指令发布前已停止生产的生产线、生产装置、生产工序,应急响应期间不得恢复生产。

扬尘控制方面。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除应急抢险外,未纳入保障类清单的施工工地停止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施工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河南省 

河南省濮阳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河南省濮阳市自11月16日24时至11月20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除了对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在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濮阳将推进全域秸秆禁烧工作,严禁垃圾、树叶等露天焚烧。全面推进扬尘污染管控,督促各类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控要求。严格机动车管控,除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城市运行保障、符合车辆管控要求的工业企业物料运输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高排放车辆通行;对市城区内违规上路的拖拉机、三马车、冒黑烟车等高污染车辆将依法查处。与此同时,濮阳还将全面做好餐饮油烟、道路清扫和周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全面减排等的精细化管理。

山西省

山西省晋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

山西省晋城市决定于2022年11月15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具体管控措施如下:

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含煤矿及配套洗煤厂)停止中重型载货车运输(国六、新能源、危化品以及排灰、排渣、排矸车辆除外,排灰、排渣、排矸车辆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车辆)。

除应急抢险、民生供暖外,市区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浇筑、建筑拆除作业和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涉及重大民生工程的需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否则停工整改。

河北省

河北省衡水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河北省衡水市11月17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2年11月17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橙色预警期间要求:

施工工地、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各县(市、区)自定范围)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工业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来源:水泥人网、中国砂石协会综合整理

分享:

中国砂石协会

2022年11月16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