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中央保护督察通报两起砂石案件,部分问题不属实

发布日期:2022-04-22   浏览次数:

中央保护督察通报两起砂石案件,部分问题不属实

 

4月2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交办第26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10件(来电3件、来信7件)。相关案件,均转有关旗区办理。其中两起涉及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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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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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案件一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海赖素壕赖村刘某父子等人,在崔家房也东南处推挖百亩天然沙地,在村脑半梁挖了集体山头,挖卖砂石。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所指“海赖素壕赖村”实为“海勒素壕村”,“崔家房也”和“脑半梁”具体范围由纳林陶亥镇海勒素壕村村民委员会进行指界确认。经现场核查,“崔家房也”东南处未发现推挖痕迹,周边地形均为自然地貌,自然植被长势良好,通过对该地块2010年以来历年国土卫星影像比对,未发现该地块地貌有明显差异。在“脑半梁山头”发现2处干渠和1处土坑,经与国土二调图比对,干渠和土坑占地1.7亩,均为天然牧草地。其中一条长型干渠,面积0.55亩;一条“7”字型干渠,面积0.38亩;一处土坑,面积0.77亩,以上三处,所挖出沙土均堆于渠旁和坑旁,现场未发现挖卖砂石痕迹。此外,因海勒素壕村六社村民多数为刘姓村民,短时间内无法确定举报人反映的“刘某父子”具体身份,现已责成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

处理和整改情况

纳林陶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4月12日针对海勒素壕村六社“脑半梁”存在破坏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待核实确定违法人后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植被。

砂石案件二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1.2012年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查干村白某某、白某某、樊某某、赵某某等4人伙同郭某某,在铜匠川四道坝水源地旁采挖砂石。2018年,赵某某、白某某、樊某某3人再次在该地挖取1万多方砂石。2019年至2021年,上诉3人又在此地采砂挖石20多亩,破坏举报人家约30多亩林草地。此外,上述3人还在铜匠川以及三台基川河道内盗采砂石20多处,破坏土地约200多亩,并用垃圾回填。

2.2013年,白某某、白某某、樊某某3人将建筑垃圾掩埋在举报人的承包地内,面积约40多亩。举报人的杏树地被樊某某强行征收掩埋垃圾,面积约30多亩,深度为4米。

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2012年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查干村白某某、白某某、樊某某、赵某某等4人伙同郭某某,在铜匠川四道坝水源地旁采挖砂石”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东胜区自然资源分局、东胜区公安分局、东胜区水利局、查干布拉格村民委员会实地踏勘并走访15户村民,发现在铜匠川四道坝水源地旁采挖砂石的仅有郭某某1人(针对该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未发现白某某、白某某、樊某某、赵某某等4人参与采挖砂石。

(2)关于“2018年,赵某某、白某某、樊某某3人再次在该地挖取1万多方砂石”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该砂石并非上述3人所挖,实为2003年郭某某采砂所剩砂堆约1万立方米,当年被社集体扣留,2008年经社集体同意后卖给刘铜公路施工方(针对该问题,已责成东胜区自然资源分局、东胜区水利局和罕台镇综合执法局,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罕台镇党委、政府已对查干村村委会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3)关于“2019年至2021年,上诉3人又在此地采砂挖石20多亩,破坏举报人家约30多亩林草地。此外,上述3人还在铜匠川以及三台基川河道内盗采砂石20多处,破坏土地约200多亩,并用垃圾回填”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经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东胜区自然资源分局、东胜区公安分局、东胜区水利局、查干布拉格村民委员会实地踏勘并走访15户村民,同时比对2019年至2021年的国土资源卫星影像,在此期间,铜匠川及三台基川河道内未发现采挖砂石痕迹,也没有发现垃圾填埋现象,因此不存在破坏林草地、土地的情况。

(4)关于“2013年,白某某、白某某、樊某某3人将建筑垃圾掩埋在举报人的承包地内,面积约40多亩”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实地踏勘,并与该村部分居民赴实地指认,举报人所述的40多亩土地为其本人及家人的承包地,位于刘铜线东、呼准鄂铁路桥下方,未在该承包地内发现填埋建筑垃圾。但是,在该承包地附近发现1处建筑垃圾填埋,面积约0.5亩。

(5)关于“举报人的杏树地被樊某某强行征收掩埋垃圾,面积约30多亩,深度为4米”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实地踏勘并走访15户该社村民,一是经调查核实,该地块位于刘铜线西、呼准鄂铁路桥下方,举报人所述的30多亩杏树地实为社集体荒地,2009年由社集体重新分配给樊某某,2014年被呼准鄂铁路项目征收使用,所以不存在樊某某强行征收举报人的杏树地的行为;二是该地块“三调”现状为草地,植被良好,2022年4月13日,通过对村民指认的7处地点进行开挖核实,发现3处地点确有掩埋建筑垃圾,占地约3亩,掩埋深度在地表以下1米—4米之间,该垃圾主要为铁路施工方拆除临建遗留的砖块及冲洗混凝土罐车罐内积块。

处理和整改情况

(1)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加快对已发现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计划于2022年5月底前清理完毕并恢复植被,同时,由罕台镇综合执法局依法对掩埋垃圾行为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东胜区已组建罕台镇查干布拉格村采砂挖砂联合调查工作组,通过现场勘测、实地调查等方式,深入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相关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挖砂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同时,坚持深挖整治和长效监管相结合,从健全体制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加强执法能力等方面持续加强监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3)责成东胜区罕台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动态巡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偷倒与掩埋垃圾的行为,对重点监管区域落实网格化管理,进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恢复一处,将建筑垃圾清运至统一规划的北郊建筑垃圾消纳场内,切实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水平。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东胜区人民政府对东胜区自然资源分局、水利局、罕台镇人民政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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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2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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