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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检测氯离子含量,机制砂和混凝土也不例外!

发布日期:2020-07-08   浏览次数:

动真格!检测氯离子含量,机制砂和混凝土也不例外!

 

上海市,扼守长江出海口,既是建筑用砂的重点消费地区,又是重要的过驳地区,同时还是违规海砂进入长江流域的“必经之地”。我国频频发生海砂盗采、违规运输重大案件,近期中国海警局破获一起特大非法采砂案,抓获涉案人员90名,初步查证涉案海砂超5000万吨,总案值逾20亿元。充分反映出建设用砂市场的混乱程度。

据中国砂石协会和中国砂石骨料网了解,为了打击违规海砂滥用——2020年2月24日,上海市住建委、交通委和水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建设用砂管理的暂行意见》的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文件要求加强建筑用砂管理,严控用砂氯离子含量。

2020年6月14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发布《关于规范建设用砂及硬化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做好建设用砂及硬化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的监督检测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如果现场存在机制砂等其他种类的砂,每个种类都应按要求分别进行抽样检测。抽样单位应在工程混凝土结构中(包含现浇混凝土结构及预制装配式构件)钻取硬化混凝土中酸溶性氯离子含量检测样品,钻取混凝土的龄期宜在28d左右,芯样直径宜为70mm

这意味着,海砂氯离子检测,机制砂和混凝土也不例外!上海动真格了!将未经充分净化、氯离子含量超标的海砂用于建筑行业,导致房屋结构耐久性下降,给老百姓居住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建设用砂是关系混凝土质量和耐久性的基础建筑材料,是涉及到14亿人民住房安全和交通安全的大事。

关于规范建设用砂及硬化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一、为规范本市建设用砂监督检测工作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建设用砂管理的暂行意见>的通知》(沪建建材联(2020) 81号)(以下简称《暂行意见》),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应按照要求,做好建设用砂及硬化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的监督检测工作。

三、建设用砂氯离子监督检测

(一)监督机构实施建设用砂监督检测时,应进行氯离子含量检测,同时可进行贝壳含量、含泥量等其他性能指标检测。

(二)监督检测的抽样单位应在料堆或传送带上抽取建设用砂,宜抽取已部分投入使用的砂。如果现场存在机制砂等其他种类的砂,每个种类都应按要求分别进行抽样检测,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的要求。

(三)抽样单位实施抽样时,应当据实填写抽样单,抽样时应对被抽样品进行拍照或录像,留取抽样影像资料,并应如实记录该批次建设用砂混凝土流向及相关技术参数。

(四)检测机构应在所出具的建设用砂氯离子含量检测报告中明确是否符合《暂行意见》的结论。

四、硬化混凝土氯离子监督检测

(一)抽样单位应在工程混凝土结构中(包含现浇混凝土结构及预制装配式构件)钻取硬化混凝土中酸溶性氯离子含量检测样品,钻取混凝土的龄期宜在28d左右,芯样直径宜为70mm。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应符合《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检测技术规程》JGJ/T322的要求。

(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检测技术规程》JGJ/T322进行检验,硬化混凝土中酸溶性氯离子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和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监管要求

(一)各监督机构对使用氯离子超标混凝土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以及相关的生产单位,应按《暂行意见》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监督机构发现辖区内不合格建设用砂后,应及时追溯该批砂涉及的商品混凝土流向,对辖区内涉及该批次混凝土的项目进行硬化混凝土氯离子检测(检测该批次混凝土部位)。

如该批次混凝土涉及其他管辖区域,监督机构应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汇报,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统一组织处理。

六、各区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相关监督检测数据上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质量管理科,邮箱: jgczlgl@163.com。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020年6月14日

附件一:《建设用砂质量抽检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硬化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抽检情况统计表》

来源: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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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0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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