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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砂石市场,哄抬砂石价格——河南、湖北严打非法囤砂

发布日期:2019-08-28   浏览次数:

扰乱砂石市场,哄抬砂石价格——河南、湖北严打非法囤砂

 

近日,河南沁阳取缔29个非法囤砂销售点,同时,湖北黄冈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开展黄冈市区砂石料经营运输秩序执法整治的公告》,也将取缔违规囤储列入整治重点内容。

近日,河南省沁阳市组织乡(镇)办事处和村街,以及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100余人,对沁河沿线共有29个非法囤砂点和销售点开展取缔行动。

据悉,本次行动对装载机2辆、筛砂机1台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辖区乡(镇)办事处封存了非法囤积的河砂,职能部门依据行业法规对嫌疑人进行了立案调查。今年以来,沁阳市不断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乡(镇)主管、职能部门配合、村街参与”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黄冈市区砂石料经营运输管理秩序,整治砂石料经营运输领域乱象,稳定城区砂石料市场价格,满足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需要,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黄砂生产经营运输管理的意见》《黄冈市加强市区砂石料管理确保有效供给的实施方案》等,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黄冈市区范围内,开展砂石料经营运输秩序联合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偷采盗采行为。严厉打击偷采盗采行为,对不能提供砂石料合法来源凭证的全力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坚决取缔违规囤储行为。对未经依法批准,企业或个人通过非法途径在市区范围内占用土地设置砂石料场、囤积或经营无合法来源凭证砂石料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追究掺杂造假行为。对涉嫌在砂石料里掺水、掺土、掺麻料等掺杂造假的违法行为,深入调查取证,依法依规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面查处超载超限行为。紧盯市区砂石料运输车辆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无证运输、车型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录入信用记录,对一年内3次以上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和司机、一年内超过10%的车辆超限运输的货运企业录入交通运输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坚决曝光违规用料行为。对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及企业使用砂石料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对涉嫌谎报实际需求量、变更砂石料用途、恶意倒卖砂石料的企业或项目部,向社会公开曝光,并将其纳入“黑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和监督,举报电话:0713-8353822。

对于近来各地出现的违规囤储销售砂石料的市场行为,我们政府一定要协调各部门组织系统严密的监察管理机制,集合各方面的力量给予依法依规的处理才能保证砂石料的正常平稳的市场供给。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黄冈市交​通运输局、中国砂石协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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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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